19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网恋对象是个神在线阅读 - 第36节

第36节

    封殊微微一笑。

    ……於是把人吓跑了。

    除此以外,倒也没有妙妙忧心出现的纰漏──工作场所不是调笑玩闹的地方,加上封殊长了张生人勿近的帅脸,自带让人严肃起来的气场,倒也没人打探他的私隐,即使谈到,也只问有没有做过学生模特之类。

    “你来s市多久了?”

    “两个月。”

    “你之前应该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吧!”摄影师啧啧称奇:“虽然现在已经不流行星探了,不过你这外型,要是s市土生土长的,早就被发掘出来了,藏不住的。”

    封殊点点头,表示同意,神色依旧淡淡,被夸奖了也没有翘尾巴。

    “谢谢。”

    人们对好看的人都比较宽容,稍为有礼貌一点,就很拉好感──长得好看还这么平易近人,看来人挺好的。整场摄影工作,封殊虽然不至於一上镜便是小说一样的镜头感爆表天生灵魂模特儿,可怎么教导都没一点脾气,指正过的错误不会再犯,没有一点帅哥该有的脾气,还是张少介绍过来的人,更显难能可贵。

    平凡人要费尽心力赔笑脸,加上点亮交际天赋才能得到的好人缘,俊男美女只要说点人话会笑两下就能得到,生而不平等。

    “张少,你来啦。”

    拍摄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正好一个穿得相当新潮范──牛仔裤上破了六个大洞,全身叮叮当当饰物,乍一看上去,整个时尚穿衣观都会被蹂│躏一遍的青年,除了张静还能有谁。

    虽然穿衣品味堪忧,但他手上提着两大袋外卖,有奶茶有星巴克的咖啡,还有刚出炉的薯条,可见来探班改善伙食的,就算是穿着女装进来,也会得到大伙的欢迎。

    “怎么样,我介绍过来的这个,不错吧。”

    张静一来,就勾着艺术总监李予云的肩到角落咬耳朵去,后者被咬得不大情愿,自从他多来了两趟,他的性向已经成为公司里的疑云之一了:“是不错,挺适合我们杂志的xing冷淡风格,没有经纪人吗?”

    “还没有,他不会演戏吧。”

    “长得这么好看,还需要会演戏?正好给他安个冰山人设,镜头往脸上怼,女孩子看见他脸就晕乎了,面瘫都能看出情深隐忍来,”李予云视线落在坐於在旁休息的封殊身上:“可惜有女朋友了?不好卖单身人设。”

    “他也不想进娱乐圈吧,挺安份的孩子,我就觉得他不做模特可惜了,这么好的条件。”

    “真是艺术家脾气。”

    李予云笑了笑。

    他只是艺术总监,虽然经常跟娱乐圈的人打交道,但也没有爱才到见个帅哥就要推荐的地步──他跟张静不一样,他商人气质更重,玩票的富家公子能为爱才之心到处找门路,他顶多给一句好话。

    “看这次反响如何吧,这边不缺帅哥,如果反应好,可以试试签约长用。”

    封殊是知道别人在议论自己的。

    他听觉太好,整个摄影棚里的声音都能听见,如果有意的话,其实整幢大厦都逃不出他的感知,这对於任何一个想混娱乐圈的人来说,都是价若千金的金手指,他却满心只有做好眼前的工作。

    就像以前,天帝指派他去打仗,守护一方平安,要杀谁就杀谁。

    天帝说过他不过是一把好用的剑,他知道。

    一把好剑,乃天下修士梦寐以求的物事,他也不觉得被羞辱了。

    只是倏地想起许多事来。

    当以人类的身份独自去接触人群,封殊他真正有了下凡的实感,之前跟在妙妙身边,倒更像一只守护灵,远远的,冷冷的看着人群,游离於人烟之外。

    他想知道,妙妙在怎样的环境长大生活的。

    他想一直留在妙妙身边,以一种毫不突兀的形式。

    另一边厢,席妙妙在家里实在呆不住了,便温语出来吃下午茶。

    “出去工作?挺好的,不像我家那只,吃我的住我的,不给房租不给睡,还变着法子偷偷在我的外卖里加香菜,翻天了。”

    温语白旁边坐着的男伴一眼:“看来封殊还是很不想动用自己身为上神在凡间的影响力,倒也可以理解,他看着就像个正派人,心挺善的。”

    “你说起这种都市玄幻的话来,都比我还熟练了。”

    席妙妙吸了一口草莓欧蕾,有点蔫蔫的。

    “封殊向来面恶心善,比我更好说话,不然也不至於被天帝使唤那么多年。以他的地位跟能力,想作威作福,也是一念之间的事而已,”伏云君抿出温雅的笑意,正经安抚她,丝毫不像会做出偷喂香菜这种幼稚事儿:“你要是不想他去工作,让他不吃不喝的在你家也能活下去,不花一分钱还能暖床,在凡间活得不耐烦了,成仙来天界,我保证你玩得开心。”

    活得不耐烦,这五个字,居然能成为一个正面意义的邀请。

    “我不是没有天赋吗?”

    “富二代发财需要经商头脑吗?道理一样,上神和我能用的办法多得很,只要你点头,随时上天,”伏云君转头:“你也是。”

    飞升长生,千年来多少华夏人的梦想。

    不要3400,不要1200,988都不用,只要她愿意,垂手可得。

    第41章

    “这……”

    长生不老, 得道成仙, 还是一步到位的成仙, 理应跟天降千万一样, 是值得原地跳舞欢快答应的好事儿。但问题是, 天降千万,总有花完的一天, 长生不老,却是货真价实的看不见尽头。

    对看不见尽头, 高风险的事情,席妙妙总是多一分考虑。

    就像结婚, 有不少大龄剩女在家人的催迫下, 相亲敲定人选领证办酒席,快起来,不出三个月能搞定,完全可以在脑子进水的状态下闪电决定,若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却要付出几乎一生的时间, 流尽眼泪, 才能将婚前脑子进的水流光。

    而结婚, 可以离, 成了仙, 却不能逆转。

    想死的时候怎么办?让封殊一巴掌送她一个无痛安乐死?对他来说多残忍──甚至, 不去想百年之后, 到了天界他会不会爱她如初, 她只怕,自己会不会一直爱他。

    不是每一段爱情都经历得起时间的考验,而纵观人类历史上,爱一百年顶天了。

    浪漫的铁达尼号,至死不渝。

    但为对方去死,是可以冲动决定的事,而岁月考验起我们的爱情,是在相恋后的九十九年,每一个清晨起床睁眼,到晚上辗转难以成眠,每分每秒,都在拷问我们的心──我还爱这个人吗?

    当扎心变成扎元婴,一切错误都会在漫长的处月里被放大无数倍。

    “你不用现在回答我,也最好不要匆忙之下做选择,”看出了她的顾虑,伏云君体贴地替窘迫的她打圆场,声音温柔得毫无侵略性,极适合当一位听人告解的神父:“时间长着呢,你有一生的时间去考虑,不要有封殊那么好,会不会对不起他的顾虑……他其实有很多缺点,你慢慢处着才能发现,成仙也不是那么好玩的事儿,你有主动权,两厢情愿才能达成的事。”

    他笑了笑:“工作这事情,对他也有好处,不用担心会不会委屈了他。他在天界,也属於很不通人情的类型,没办法,没有练习机会,他能怎么办?神仙碰面就被他吓跑,不怕他的那几位,就是终日神龙不见首也不见尾的角色,啊,除了天帝,不过他……”

    说到天帝,他想起一件不应当说出来的事,巧妙地话锋一转,隐去那个话头:“不用怕他结识了凡间的朋友,就不属於你了,我可以替他背书,他专一长情,不像我。”

    伏云君垂下视线,漂亮的脸庞非常柔软。

    他将所有利害都陈述明白,明明有着迷惑人心的口才,又是封殊的好兄弟,却处处为她设想,不让她吃亏,也不说封殊的坏话来讨得她闺蜜的欢心,坦荡敞亮。

    席妙妙完全可以明白,这位仙君在天界人缘极好的原因了。

    “嗯,我会仔细想想的,”

    托他的福,她也放松得能调侃自己:“依我这个选择困难症,说不定到我快死的时候,才能做出决定了。”

    温语若有所思:“能不能先续命一百年?”

    面对她时,伏云君藏了千年的孩子气全冒了出来,一秒抬杠,哼声冷笑:“根据祸害遗千年的定律,你完全不用担心寿命的问题。”

    “你很跳啊小伙子,在场有一千年命以上的好像只有你一个吧?云祸害?”

    席妙妙支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她是很容易为问题纠结的人,温语知道她纠结,就提溜着她逛了一天的商场,女人结伴逛街,化妆专柜就能逛上好久,口红眼影试色玩得不亦乐乎。她觉得顺眼的色号都会先买下来再说,妙妙平时不爱一个人来专柜,今日有闺蜜陪着,也凑趣买了两根口红,一根日常的豆沙色,另一根是在温语蛊惑人心的疯狂种草下,鬼迷心窍一样买下的大红色。

    “化妆这事儿,没必要把自己搞成个美妆博主,什么色号都来一根,但不同场合用的,备着没坏处。而且大红色在化浓妆的时候太重要了,含蓄惯了的青菜白粥,也有做一天满汉全席的权利啊!就算平时没机会用到,还能用来试试咬唇妆呢,大红显白,买一枝总没错。”

    温语顶着一张精致美艳的脸庞,推荐起彩妆来,比柜姐更有说服力。

    席妙妙游魂一样被她开车送回家里之后,纠结的事情就从单一的‘要不要上天呢?’,增添了一项‘这大红色到底适不适合我啊?’,债多不压身,她坐在沙发上踢着腿,陷入了苦恼。

    直到封殊开门进来,玄关响起她熟悉的声音:“我回来了。”的时候,她仍未回过神来,抱膝盖睐向他,整个人很没实感。

    “你回来啦。”

    “嗯。”

    她愣了愣,忍俊不禁,觉得这简直是教科书一样的夫妇对话,还是全职主妇蹲等丈夫回来的那种。她父母就是这么个家庭,不过,父亲并不会说‘我回来了’,只会往沙发一坐,抖着腿,十分钟之内如果没有热菜热饭上桌,就会开始抱怨,有时直接省略掉抱怨的吟唱过程,直接开大招怒喷,还是个群伤技能,在房间里写作业的她亦不能幸免。

    形容得很轻松,却是她童年的恶梦之一。

    席妙妙发现,自己从来不觉得‘家人回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封殊凑过来,先摸了摸一脸呆滞发愣的她的头顶:“吃过饭了吗?”

    “嗯,跟温语还有伏云君吃过了。”

    “想洗澡吗?”

    “嗯……”

    “去吧,我去调一下热水。”

    一句一个指令,简单易懂并且浅显明了,在迷惑不安的时候,人更倾向听从别人指出的方向。席妙妙一听,觉得颇有道理,澡早晚都要洗的,横竖现在也想不出能做什么,不如先把澡洗了吧。於是乖乖走进浴室,动作如行尸走rou,云里雾里的洗好了澡,抓起放在浴帘外,暖乎乎的衣物逐一穿在身上,熟悉得教人心安。

    热水洗得脑子更懵了,妙妙趿着毛茸茸的兔子拖鞋──连这个也是暖的,坐回沙发上。

    封殊拿着吹风机,站在她身后用毛巾替她吸了一遍头发上的水,再慢慢吹干。

    我已经是只废妙了,席妙妙很没出息地想着。

    她没来由地回想起许多事情,好像在哪一次被父亲骂哭了的深夜,她吸着鼻子恨恨地想,以后一定不能嫁一个像爸爸这样的男人,下班回来就只会使唤别人。儿童妙妙万万没料到,十多年后,竟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

    席妙妙过山车一样陷入了蜜汁自我厌恶。

    待吹得差不多干了,她开口:“那个,封殊,你去洗个澡吧。”

    “我不脏。”

    “你在外面一天了,你不脏?”

    “我是神体,不会被凡尘玷污,也没有凡人的新陈代谢。”

    ……

    这么不按理出牌的吗?

    席妙妙被噎得有点生闷气,她哼了哼,使出终极必杀:“我想你去洗澡,体验一下凡人下班回来洗热水澡放松身体的乐趣,是不是我求你你都不洗了?我要闹了!”

    女友都要闹了,封殊能有什么办法?

    别说是神体了,天帝来了也得为爱低头。

    “好,我这就去,你别生气。”

    封殊又摸了摸她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