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鉴宝名媛有妖气在线阅读 - 第46节

第46节

    董明堂的腿骨折,他自己也腹部受伤,凫水到对岸很危险。不如在这里等待救援。

    十几分钟前,他们是目睹这一起爆炸最近的两个人。就在他们前方不到三百米的地方。巨大的爆炸形成了一个令人目眩的小太阳。那种强烈刺激的灼热,几乎能把人的骨头都烤焦了。但奇迹的是,他们并没有受到一丁点伤害。

    董明堂一言不发,他明白自己是捡了条命回来的。刚才错怪谢文湛,还出手打伤了人家,这让他特别愧疚。什么仇恨,几乎都消失殆尽了。而谢文湛打了白汐的手机,显示的是对方已经关机。心情却越来越沉重。他又拨打了特警指挥员的电话。对方告诉他:大船上的人员全部被逮捕。没有发现一个叫做白汐的女孩。

    直到这时候,谢文湛才发现,她不见了。

    谢文湛并不隐瞒董明堂这个消息,董明堂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两个大男人,开始在船闸走廊,大坝附近寻找她。不断地徘徊,喊着她的名字。

    “白汐!”和“青花!”其实是同一个人。一个是本体,一个是原形。

    白汐其实离他们真的不远。她寻了个空的仓库,就进去休息了。席地而坐,隔着玻璃窗看外面的两个男人。董明堂一瘸一拐,谢文湛则是不断地大喊她的名字。两个人都十分焦急。焦急的连踩到碎玻璃渣,都顾不得了。

    还没见过,这么失魂落魄的谢文湛。董明堂也是,他终于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了。

    但她不能答应他们。现在自己的样子很难看。人要有自知之明,自己这样还不如一具干尸好看,干嘛出去吓唬人。所以,她不打算出去。这个房间很空荡,而且墙壁很白。正好让她把未完成的事情做完。反正死,也死不了的。

    她解下铜豌豆项链。把之前在a市收集到的古董全部拿了出来。

    战国血沁古玉璧。北宋影青瓷仕女枕。曜变天目建盏。定窑白瓷梅瓶。汝窑三牺尊。每一件都完美无瑕。相比之下,自己这一副丑陋残缺的躯体,简直不堪入目。

    它们看到自己这个样子。也很吃惊,尤其是她的老朋友,曾一起在北宋皇宫当差的汝窑三牺尊,很同情地问她怎么了。怎么了,一言难尽。她简单说了下事情的经过,然后把它们都摆在风吹不到的角落:“以后就不能再见面了。”

    她最后拿出来的,是自己附身的那一只钧窑天青釉海棠红莲花碗。

    从道理上来讲。只要这只碗没有碎掉。灵魂就可以不断地依附上去,重新修炼。

    所以,董青花的身体没了。对她来说,不算特别大的损失。只是灵力没了很麻烦。她不能再保持活的状态,要变成死的物体。下一次再借尸还魂,或者能修成人形,就又要等个一千多年了。而且,没有好的际遇,说不定要沉睡更久。

    一千年是什么概念。她再看谢文湛,董明堂他们,就是宋代的人了。

    虽然很舍不得。很舍不得……但,总比人类连转生都无法转生来的好呀。

    这五件文物,属于这个时代的人们。她不能拿走。将来,程璋纪念馆要是落成的话,这些宝物就有了更好的归宿。本来没什么不放心的,只是还有些事要交代。口袋里还有一支笔,是上次买来的录像笔。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找到一面空的墙壁。她写下了嘱托:请将这些文物,转交给国家。希望谢文湛帮自己完成替程璋洗刷冤屈的心愿。朱炎岐,顾亦泽,还有宋峥,一定要绳之以法。写完了这些要求。她也写了些个人的私语。对不起谢文湛,自己好像要食言了。还有董明堂,不准再与至尊行为敌。不准再冲动用事。仇恨蒙蔽了理智,那人将不是人。

    写完了。她松了一口气。觉得人生真是短暂。不过自己也算幸运。

    普通人,缺了半边身子。肯定早就死了。自己还能有一点意识。还能继续下一世,已经够幸运。

    不过“遗憾”二字终究是浮上心头。太短了呀,美好的日子……接着,扶着墙站起来。已经到了离开的时候了。不过现在,她发现连“站”这个动作都有些勉强了。骨架要从中间散了。肋骨也不剩下几根。前面的东西也看不到。

    还是老朋友汝窑三牺尊告诉她:“白汐,你的眼珠子掉下来了。”

    “没关系,很快我就要走了。”她的右眼已经完全看不见了。有些伤感,连声音都在颤抖。

    汝窑三牺尊倒是看得很清楚。面前这一具行尸走rou,还在不断地腐朽,败坏。看起来,那个最完美的窑变钧窑莲花碗,真的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了。叹了一口气:“白汐,你过来一会儿。我有事要交代你。”

    她走了过去。

    “抱一抱我,我很冷。”

    她抱了抱老朋友。但触摸到汝窑三牺尊的刹那,一股清澈的灵气从它身上源源不断地传输到自己的体内。她想放手,但是此时此刻,她一个空了壳子的妖怪,肯定抵不过三牺尊这种圣器的灵力。两只手被粘附得死死的,灵力还在源源不断地填充着她的灵魂。她张开口,也是嘶哑的声音:“你干什么?!不要命了吗?”

    “白汐,很谢谢你替我们找到了一个好归宿。以后,用不着这些灵力了。”

    说完,其余的三尊瓷器,也全部把灵力给了她。

    白汐已经泪流满面。走到这一步,是同类给了她活下去的生机。虽然这些灵力,和她之前的半仙之力相比,还是太微弱了。但好歹不像刚才那样,时时刻刻感觉自己就要魂飞魄散。但,董青花的身体必坏无疑,她也必定要沉睡无疑。

    至于什么时候醒来,那就听天由命吧。

    灵力交换完成。地上的四件宋代陶瓷,都没有了灵气。但是清明的包浆光泽,莹润温雅。

    她把它们留下来,托付给谢文湛,自己则要踏上未知的旅程了。

    抱起窑变的莲花碗,一步一晃地走了出去。

    走出屋子,她发现外面的雨已经停了。谢文湛和董明堂已经找到了另一边去。她可以放心地为自己找个沉睡的地方。水里面是个不错的选择。于是走到了江边,沿着微弱的灯光,寻找一处可以安安分分待上个一千年的深渊。

    但是她走了不久。就看到一只碧绿眸子的猫。皮毛依旧是湿的。紧凑凑地贴在身上。猫儿这一次没有跑。而是迎着她走了过来。

    她知道这是死神的使者。死神对她很宽容,没有立即取走自己的命。只是让她沉睡而已。本来该很满足。但她觉得很不甘心。回顾从前的所作所为,没有做过一件伤天害理之事。究竟是什么样的错误,老天要自己沦落至此呢?

    看看这尸骨不全的样子,她都觉得反胃。而猫儿那鬼火一样的眼神。让她的怒火,终于遏制不住了:“我到底哪里做错了?!”

    猫儿告诉她:“因为你爱上了人类男子。”

    “不可能!”

    她几乎是脱口而出。妖怪和人类结合,并不是什么大错。本来,为了妖怪一族的生存,采阳补阴是必要的。但是“爱上了”就有罪了。这个她明白。爱,是男女之爱,是那种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这种爱是一种禁忌。所以她很小心,并不付出太多的感情在谢文湛的身上。

    但是如今,死神告诉她。所犯的错误,是爱情。

    她怎么会爱上谢文湛?!不可能的!本来,男人都是挥之则来,呼之则去的东西!

    她是一千岁的妖怪。身子交付出去就算了。怎么可能把心也交出去?!当她的年纪是摆设吗?!

    “我才不爱谢文湛!他有什么值得爱的?!”她几乎是自言自语道。

    猫儿告诉她:“不,你爱上了他。连你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白汐,你以妖怪的身份,爱上了人类。这就是你罪无可恕的地方。”

    她还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真的动了心?!真的达到了爱,而不是只是rou体伴侣的地步?!怎么可能,她明明和他上床也就是图个报答而已。怎么会想到,自己居然真的是爱他的?!不,一定是他们搞错了。自己才没有爱谢文湛!

    “我不相信,我根本不爱他。”

    “你在自欺欺人。”

    “爱是什么东西?!我怎么会爱谢文湛?!我死了一千年了!”

    “爱情无关你的身份,地位,年纪。只关乎你在他身边时,是否真心觉得快乐。”

    白汐还是在摇头。但,就在这时候。天空中传来“轰隆!”一声响。她抬起头,看到了白昼一样的夜空,飞舞下无数的星光点点。夜未央,人已寂。星沉碧落,寒光四起。低头俯视水面,这一场流星的倒影点缀了整个河面。

    这种东西她见过,当年开封沦陷前夕,日军夜间来轰炸开封古城。就用这种照明弹点亮了整座城市。然后投下一颗颗炸弹。

    谢文湛和董明堂为了找她,居然连军事设备都动用了。可惜,她还是得走。

    她低下头。黑猫已经不见了。地上只留下浅浅的爪印。她循着猫的爪印走了过去。

    自己爱谢文湛吗?一开始以为这不是爱,一开始以为从来不会动心。一开始以为,千帆过后不是春。千年前的灵魂,永远不会爱上一个现代人。但,直到这时候,要分别了。或许是永别了。她才发现,或许,那真是爱情。

    爱就是原罪。就是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要被永远驱逐出伊甸园的原因。

    爱就是妖怪和人的区别。妖怪有欲无爱,人类可以有爱无欲。她一路蹒跚地走着。好的谢文湛,坏的谢文湛,生气的谢文湛,冷漠的谢文湛。一一浮现在眼前,都那么清晰。居然犯了这么大一个错。白痴的是自己。

    她真的,动了心,而且不可救药。

    猫的爪印消失于长廊的尽头。这里,是一处很深的驳船岗位。水位将近四十米。

    白汐抬起头,看到紫薇,房宿星交汇于此。从天南风水位上来说,这是一处灵气极盛的福地。假如在此地修炼,可以事半功倍。

    她明白,这是死神最后的仁慈了。只是,这一跳下去,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再次浮上来。到时候,遇到的又是些什么人呢?那么下一次,自己是继续借尸还魂当一个妖怪。还是放弃自己千年的修为,当一个平凡的人类呢?

    爱是最伟大却也最伤人的东西。是最踌躇,也最坚定的东西。

    她闭上了眼。听到背后谢文湛呼喊的一声声“白汐”渐渐近了。再听到谢文湛的声音,却是不舍得极了。即使再怎么不肯承认,直到此时,她忽然满脑子都是他。栽了,栽得彻底。居然之前还天真地认为,真的一辈子不会动心。

    但毕竟要跳下去啊,这里是很好的归宿。她慢慢脱离了董青花的身体。抽出了自己原来的灵魂,仍旧抱着附身的那一只莲花碗。而地上的“董青花”开始快速腐朽。不一会儿就化为一滩脓水。流到了黄河里面。

    “白汐?——”这个声音忽然变大了许多。她确信谢文湛就要找过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闭眼,跳了下去。手中紧紧抱着莲花碗。慢慢往下沉,沉没。这时候,能够隔着江水,看到银河灿烂,星光亘古不变。但爱上一个人,就连同一片天空,也舍不得了……闭上眼之前,她咬紧了牙,这一次,要快点醒来才行啊。

    最终还是自己输了,承认了爱他。

    作者有话要说:  在古代神话中。人爱妖(神仙)是无错的,但是妖(神仙)爱上人就有错了。参考: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天仙配。牛郎织女。沉香救母。

    第61章 程璋

    日子总是指尖砂,不经意间全部溜走。

    白汐闭上眼睛往下坠,直接就坠到了河床的最底部。坠到了最深沉的长眠当中。

    她也很累了。这一睡下去,就是万事不知了。外面的好的,坏的,男的,女的,都和自己毫不相干了。静静等待岁月,再给钧窑碗镀上一层更厚的包浆。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有了一点点要苏醒的念头,但是时机不够。

    真的把她再次唤醒的,是一次大洪水。

    鬼知道黄河一年泛滥个几回。这一次,好像泛滥的过了头。船闸开闸泄洪,激烈的水流把钧窑碗冲出了那个洞天福地。冲啊冲啊冲,一路上磕磕绊绊的,就这么把她给弄醒了,却发现自己流的速度比坐火车还快。

    水流过后。她落到一具白骨旁边。黄河里有尸体不奇怪,但这不是刚死的人。而是死了很久的人。具体一点,大概是民国那会儿的人。之所以能认出来这是民国那会儿的人,是因为她看到这人的身边放了一把雪枫刀。

    雪枫刀是抗日名将彭雪枫所设计的一种马刀,红白两党的骑兵都有装配。刀身颀长,刀背轻薄,锋利异常,1942年洪泽湖战役以后很流行。这把雪枫刀刀身早已经烂掉。但鲨鱼皮的剑鞘也没那么容易腐蚀,所以她能很快辨认出来。

    白骨的中间,有个小小的铁函,被五根白生生的手指按压在肋骨中央。看样子,这是他拼死要守护的东西。

    白汐知道,这人,这军刀,这铁函,该是和自己有缘。所以才会跨过黄河来相会。她很想打开看一看铁函里面是什么东西,但现在做不到。

    黄河水很浑浊。水下几十米,更是四面黑沉,一点儿光线都照不透,声音也穿不过来。但是凭借着“灵力”,她能看到周围的东西。最常看到的是小鱼游来游去,都是单调的银灰色。还有螃蟹,虾子,蚂蟥等土色的小生命,把她当窝住。这些还算是好的。有的时候,顶上掉下来一滩泥,一双臭鞋子等垃圾,那滋味就不好受了。

    她后悔当初怎么没在墙壁上留言:谢文湛,请你号召大家保护黄河,人人有责。

    日子推杯换盏,当董青花的记忆,慢慢被沉淀下去了。现在,她不再像从前那样浮躁了。久居蒙尘的生活,提供了心灵一个港湾,可以静下来想很多事情。做人的那一年,她的所作所为,概括成二字就是复仇。

    复仇的动机,来源于对程璋的喜爱。

    1937年的一天,当她初次化为人形去见程璋的时候。程璋还在文物局里当一名干事,他还未调去开封当博物馆馆长,悲剧也尚未开始。

    一株老榆钱树下,摆着一个地摊。程璋和一个小贩对上了。当时,程璋经过此地,小贩砸了一件瓷器。大声说:“嗳?!你怎么碰坏了我的东西?!”然后拉住了程璋的长布衫。要他赔钱。大概是看他穿长布衫的,是个读过书的人,应该有油水可捞。

    程璋不疾不徐地拿起一片瓷。一口气报出了名字:“宋代磁州窑系英宗年制款青花釉里红梅瓶?!”结尾的“瓶”字,上扬,似乎是忍住了不笑出声。

    那小贩点了点头:“识货的嘛!一万大洋,你给我赔!”

    程璋笑了笑:“东西是假的。且不说这款识如何,首先,青花釉里红属于混合彩瓷中的釉中彩。是指将色釉料混合于表面釉水中,在施表面釉的同时一起上色。这种工艺,不到元代是出不来的。和北宋差得远喽!”

    那小贩的脸一下子红了:“你不识字啊!都写了是宋英宗年制!当然是宋代的!”

    程璋不紧不慢道:“宋英宗的这个“英宗”是谥号。所谓谥号都是国君或皇帝死后,皇位继承者、贵族和大臣们对他们议定的谥号。因此,古代的国君、皇帝们生前既不知道自己死后的谥号,更不可能用自己的谥号作为纪年工具。”

    “这又怎么样?!说不定是他儿子仿的老爹的款呗!”

    程璋更是微笑道:“那更不对了。磁州窑系瓷器上的款多为釉下彩书。你这是青花篆书。”

    最后,那小摊贩灰溜溜地收拾铺盖走了。这就是当时的程璋,沉稳,儒雅。总是以德服人。

    她跟着程璋走到了家门口,停在半人高的石磨前。等程璋进去了以后,捏着衣角,小心翼翼地挪到院子的门口。伸着脖子,向里面张望着。厨房的大妈崔氏看到她了,洗了一把手走了过来:“呦,你是哪家的姑娘啊?找谁的啊?”

    “我,我想在你们这里打工,混口饭吃。”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好像会说话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