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
书迷正在阅读:联姻选我我超甜、成为顶流假男友后我因穷涨粉、狂兽邪妃之妖孽腹黑、你是不是在套路我[星际]、小五岁的老公他又A又撩、事不过三、黄泉打工人、被学弟咬破腺体后、每天都在向死对头告白、替身与白眼狼
爱伦斜了他一眼:“你怕死?” 苏彬:“当然,你难道不怕吗?” 爱伦:“为什么要怕?” 苏彬:“你不是也不想死么!” 爱伦:“嗯,我的确不想死,活着很好,所以我很珍惜活着的时光,但我并不怕死。‘死亡’本身对我们来说是无足轻重的,因为当我们存在时,死亡还没有来,而当死亡时,我们已经不在了。” “可是、可是……”苏彬还想争辩什么,却又发现爱伦的论调让自己无言以对。 第152章 .变得冷静 片刻后,爱伦又问苏彬:“如果真的没有人来,我们也走出不去,我将和你在这里度过生命中的最后一刻,你会害怕吗?” 苏彬愣住了,如果真是那样,好像也没什么好怕的。 虽然生命止步于此,但至少有爱伦陪他一起,能跟爱伦一起走,他所害怕的“离别”问题,好像也不存在了。 但他就怕爱伦比他先挂一天或者半天,甚至比他先走几个小时!那就意味着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是跟一具尸体度过的,妈呀……好恐怖!qaq 爱伦似乎猜到了苏彬在想什么,看着他,认真道:“我会抱着你的,看你闭上眼睛,等你停止呼吸,我再走。” “……”这么想想,好像也有点浪漫啊…… “那你不怕吗?”苏彬好奇道,“我死了,我的身体就冷了,我不会说话了,也没有反应了……你不怕吗?” 爱伦笑笑:“怕什么?怕你跳起来吃了我?” 苏彬:“……” 爱伦:“你记得你跟你爷爷感情很深,他去世的时候,你怕吗?” 苏彬心里一咯噔,低声道:“怕。” 苏彬的爷爷去世的时候,他连灵堂都不敢走进去。 如果这事发生在别的小孩身上,至亲离去,估计会趴在遗体边哀嚎吧…… 但苏彬当年光瞄了一眼棺材,就吓得没了魂,好几天都跟傻子似的行尸走rou,天天梦魇,就看见爷爷的魂魄跟在他身边。 当初还是邻居大妈看出他有问题,带他去灵隐寺听和尚念经,苏彬一边听,一边就呜呜咽咽地哭出来,最后嚎啕大哭,这才完事儿。 之后又看了个道士,道士说他天生招鬼的体质,被盯上后不容易脱身,还给他画了个符,装在小黄袋子里挂了好几年,又说他爷爷在地下保护他,一顿忽悠,苏彬才放心。 道士说的是不是真的无法用科学考证,长大后的苏彬渐渐也就不大信了。 但这些经历多多少少影响了他的心智,导致他潜意识里畏惧着一切怪力乱神,这也是他刚出国时会反复怀疑爱伦是吸血鬼的原因。 爱伦听他说完那些经历,好气又好笑:“我不会怕你,就算你死了,烂了,化成灰了,那也是我的一部分。” 苏彬大开脑洞又开始瞎想自己变成的身体烂掉的样子,狠狠地打了个哆嗦…… 但是,除非天灾人祸,否则谁能让他们一起走呢? 虽然爱伦现在看起来很健康,从概率上来讲他还是活不了太久。 苏彬已经能预见自己几年后抱着爱伦的骨灰盒哭成傻逼的样子了…… 爱伦会以最帅的模样留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则会变成一个糟糕的老头子,当同为老头子的孙昱杰来看他时,两个人就能坐在边喝着英式红茶,边怀念这段奇怪的青春岁月…… “啊……”被爱伦突如其来地弹了一下额头,苏彬惊呼一声回过神来,憋屈地望着对方,“干嘛?” 爱伦瞪着他:“在想什么?” 苏彬支支吾吾把自己脑补的事说了出来,他知道爱伦听了会生气,但也无可奈何,如果隐瞒的话,下场会更惨。 ——以爱伦的尿性,估计得听苏彬说守活寡,才能高兴得起来。 所以苏彬又弱弱地补充道:“我会把你最帅的照片放在家里,每天拜一拜的。” 爱伦听得面色古怪,半晌,才阴森森道:“这种事情,你最好别再想。” 苏彬哑然……妈蛋啊,不光行为要控制,连我的思想也要控制吗!qaq 爱伦:“我不会比你早死的。” 苏彬愁眉苦脸地想:大哥,我知道你当年能活下来很牛逼,但是血友病注定会让你短命啊——如果意志力每次都有用,那个“还想再活五百年”的康熙大帝估计到现在都还蹦跶着呢! 爱伦说完那两句话就沉默了,坐在沙发上兀自发呆,生闷气,就像当初在北京的金飞家里一样。 苏彬做小伏低地哄了好一会儿,又反复强调自己会相信爱伦尽快找出治疗方式之类,对方才冷哼着作罢。 ……哎,这大型猫科动物的毛,还是得顺着摸啊! 隔日下午,苏彬和爱伦刚吃过午饭,就听见外头传来一阵类似挖土机的“突突”声。 苏彬动了动耳朵——咦,是不是罗伯特来接他们了!? 兴奋地央着爱伦开了门,果然看见熟悉的黑色宾利跟在一辆铲雪车后,刚才那声音就是铲雪车发出来的。 铲雪车上下来几个人手动铲院子里的雪,趁着这会儿功夫,苏彬和爱伦收拾了一下行李。 苏彬扫了一眼生活了半个月的房子,问爱伦:“我们以后还会来吗?” 爱伦:“怎么,舍不得走?” “有一点……”苏彬挠挠头,虽然一开始很无聊,被雪埋住的时候也有点恐慌,但他还真喜欢上后来那种无忧无虑的感觉了,这幢小屋仿佛有种净化灵魂的神奇力量,让人变得宁静平和。 爱伦:“那我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好不好?” 苏彬吓得大惊失色,赶紧拽住爱伦的手:“不好……!” 爱伦笑问:“那两个人一起呢?” 苏彬犹豫了一瞬,当是爱伦想听甜言蜜语,点头讨好地说:“只要你在,无论去哪里都好。” 爱伦勾着嘴角闷声笑了起来,心情愉悦地牵着苏彬往外走,边走边调侃他:“那要看你听不听话,你要不听话,我就把你一个人关在这里十天半个月。” 苏彬:“……”qaq 门口已经扫出了一条小路,罗伯特站在那儿,恭敬地对爱伦道:“公爵大人,很抱歉,来晚了,因为下雪,耽搁了一日。” 爱伦摆手表示不碍事,拉着苏彬坐进了车子。 半个月的“野外生存”游戏圆满结束了,回到m市,苏彬竟然有种恍惚感。 苏彬给手机充了电,第一时间先给秦超打了个电话问餐馆状况,秦超在电话那头急得不得了—— “你这段时间怎么电话也联系不上啊!?” “啊,出啥事儿了?”苏彬心中一紧。 “王厨师圣诞前辞职了,还带走实验店的两个员工,就你走后的前三天……圣诞节可把咱们忙疯了,他现在自己刚开张了一家类似的餐馆,照搬了‘苏老板’的菜色和模式,真太他么贱了!”秦超在电话一阵骂。 苏彬沉默了一瞬,道:“是这事儿啊……” 秦超:“你咋这态度?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苏彬:“超哥你别急,王厨会做的事咱们都预先料想到过,也有防范的。” 秦超:“什么?啥防范?” 苏彬:“你在店里么?我过来一趟跟你细说,顺便了解一下情况。” 秦超被苏彬镇定的语气给哄住了,说了句“等你”,就挂了电话。 若是以前遇到这种事,苏彬估计也会跟秦超一样急得跳脚,烦得拔毛。 但在那幢石头屋子里呆了半个月后,他变了很多…… 爱伦说,“苏老板”是他给苏彬创造的游戏世界,一开始苏彬还觉得忿忿不平,但现在想想,他原本的雄心壮志,对自己和爱伦来说,也并没有多少意义啊! 当爱伦强行切断苏彬投注在“苏老板”上头的心思和精力后,苏彬浑然惊觉,梦想和事业,有时候一个不小心,是会把人逼上悬崖的,你会被永无止境的压力和责任拉得无法回头,进而忘记生活原本的目的。 事业再大,赚得钱再多,又如何呢?能和至亲至爱在一起,享受平静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事情再大,能比死亡更大么?该发生的,早晚会发生,与其急躁烦恼,不如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做。 所以,苏彬比秦超冷静,也比从前的自己冷静。 他似乎在短短几天内,从一个毛毛躁躁的小伙子,变成了沉稳淡定的老头子。 开车去找秦超的路上,苏彬还有闲情逸致在等红绿灯时翻出手机来查了一下那个奇怪的“杨梅”叫什么玩意儿。 原来“杨梅”模样的东西是传说中的“松露”,它在欧洲,松露和鱼子酱、鹅肝并列“世界三大珍肴”。正是因为那玩意儿具有特别的催情(……)气味而被视为如春药般的珍馐,此外它还有补肾的功效。 啊,难怪那几天会不分白昼地做那么多?_# 但是,失去味道的“松露”几乎和土豆什么差别,苏彬想到自己还特地放在那儿散味的时,总有种暴殄天物的疼痛感…… 第153章 .王厨师叛变 由于外卖店的经营无需有厨师资格证的专业人员,只要食品卫生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即可,于是在“苏老板实验店”开张后,王厨师就被苏彬调到了实验店。 “实验店”顾名思义,就是苏彬开发创意菜的实验场所,苏彬每个季度都会在餐馆推出一款自己的创意菜,根据当月销量和受欢迎程度来决定此菜式能否作为餐馆的主要菜式,或是作为外卖菜在外卖店上架。 之后“苏老板”还会继续在b国各大主要城市开分店,所以,一套有自己风格的菜谱是非常必要的。 实验店才开张几个月,苏彬已经研究出了好几款主打招牌菜,都是根据一些传统菜式改良的,譬如百花酿豆腐、rou心糖醋藕,酒糟熏鱼……这些菜不但深受华人追捧,还被当地的老外们所喜爱。 关键是,实验店的人均消费要远远低于原本的“华之心”,它的开业吸引了大众消费群体,但针对原本有高消费能力的客户,“苏老板”也有特殊的招待方案,即“个性化定制”。 定制菜的价格会高很多,排场也很大,甚至还能点名要求“苏老板”本人下厨,有点类似“皇家厨房”那样的高档定制餐馆。 王厨师在外卖店做了一年,其实一开始,他并不看好“苏老板”的发展。 在他感觉,苏彬就是个钱多着没处使的富二代少爷,拉了一群狐朋狗友小打小闹,企图做什么大生意。这种人他见多了,多半是三分钟热度,没一年半载就坚持不下去了。 但他没想到这个小伙子这么认真,这一年多,无论刮风下雨,苏彬几乎每天都会到店里来,和他找来的小朋友们一起干活。他们朝气蓬勃,干劲十足,他们畅想着未来,却从不眼高手低,他们脚踏实地,还肯吃苦耐劳…… 而这家店,竟然也慢慢地越做越大,越来越出名了! 王厨师并非没有过安安稳稳给苏彬打工的念头,但他发现,自己的想法总是跟这群小年轻有冲突。 譬如苏彬曾跟他讨论过原材料和配方的重要性,尤其是食材的挑选,一定要优中选优,精益求精。只要有一点点偏差,都有可能导致口味不同,这就是为什么“肯德基”永远会盖在“德克士”头上一样。 苏彬说得的确对,但王厨师却不怎么想,口味差一点又怎么样呢?你当每个人都像中国人这么挑剔?老外,尤其是低产阶级老外,对食物的要求很低,只要便宜,味道也不太差,就有人光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