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
夏姬就没有那么好运。中国没有希腊那样的神,更没有谁会为一个女人的选择埋单。甚至按照宗法和礼教,女人就不该选择自己的命运。她要做的,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结婚,然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如果遇人不淑,只能自认倒霉。如果不幸丧夫,也只能自认倒霉。夏姬,怎么会有人理解有人同情? 当然,她也赖不到谁头上。 这样看,有神是好的? 错!问题不在神,而在人。我们知道,希腊的宗教,其实是艺术;希腊的神,则其实是人。看看奥林帕斯山上的那些伙计吧!骄纵、蛮横、放荡、小心眼。他们相互欺骗,故意找碴,争风吃醋,互不买账,还积极参与人类的战争和偷情,很黄很暴力。这跟人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在人会死,神则是不死的。不死的神不受自然规律的限制,这才恣意妄为又不负责任。这当然很没道理。在特洛伊战争中,英雄阿喀琉斯对破坏游戏规则的阿波罗怒吼:你当然不担心将来会有报复!大埃阿斯则对降下漫天迷雾的众神之王宙斯怒吼:如果我们必须死,那就让我们死在阳光下吧! 这是正义的呼声,它比神性更高贵。 好吧!既然神可以行为乖张,那么,人也可以自由选择。至少,人类的某些天性和天赋可以免责,比如爱和美。因此,海伦和帕里斯是不受谴责的。为他们的偷情打一场战争,也是值得的,甚至是必需的。有这样一场战争,英雄才成其为英雄,正义才成其为正义,爱情才成其为爱情,美才成其为美。一位英国学者甚至说,《伊利亚特》的真正寓意,也许就体现在它的两行诗中—— 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 一是爱情,二是战争。19 这让我们想起了《左传》,想起了“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模仿前面的句式,这话翻译过来就是—— 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 一是祭祖,二是打仗。 呵呵,希腊更看重女人,我们更看重祖宗。但无论希腊还是华夏,战争都是重要的,战士也都是重要的,更是史家不可忽略的。因为只有在战争中,人性的美和丑才会暴露无遗,并表现得淋漓尽致。 那就来说战士。 子路说,一个君子,必须活得体面而有尊严。 就算去死,也不能免冠。 于是放下武器腾出双手,从容地系紧冠缨,任由敌人砍杀。 第三章 战士 极品战俘 夏姬和巫臣叛逃到晋国的第二年,知罃(读如智英)也被释放了。 知罃是个战俘。 战俘知罃是晋国大夫荀首的儿子,所以也叫荀罃。荀首的采邑叫智(也写作知,是同一个字,都读智),因此荀首被称为智伯或知伯,谥号知庄子。他的接班人,当然代代都称智伯,正如晋国的国君代代都称晋侯。知罃后来就成为智伯,谥号知武子。本卷第一章讲到的那个智伯,那个豫让拼死拼活也要为之复仇的智伯,则叫荀瑶,谥号知襄子。 在前章说过的夏姬故事中,我们知道楚国和晋国发生了一场战争,史称“邲之战”(邲读如必)。邲之战,晋军是一败涂地的,知罃也被楚军俘虏。这时的荀首,是晋国的下军大夫。荀首说:抓不到别人的儿子,就要不回自己的儿子。于是便在撤退的途中带领亲兵杀了回去,一箭射死了夏姬的丈夫襄老,又一箭射伤了楚国的王子,把这一死一伤两个人带回晋国。 这事给了巫臣一个机会,让他成功地娶到了夏姬。当时巫臣就曾告诉楚庄王,晋国一定会提出交换战俘。果然,鲁成公三年(公元前588年),晋楚两国达成协议:晋国送还楚国王子和襄老尸体,楚人则放知罃回国。 这时,知罃已经做了九年战俘。1 于是楚王为知罃送行。 当然,这时的楚王已经不是庄王,而是年轻的共王。 送行时,双方都客客气气,彬彬有礼。共王称知罃为“子”,也就是“先生”,或“您”;自称,有时称“我”,有时称“不榖”(读如谷),意思是“我这不善之人”。这是王者谦称,因为楚君已经称王。严格地说,他应该自称“寡人”,也就是“我这寡德之人”。这才是诸侯的谦称。 知罃则自称“臣”,或“累臣”,也就是“被俘的小臣”;称自己的父亲为“外臣”,也就是“外邦小臣”,而且直呼其名。提到自己的国君,则称“寡君”,也就是“敝国寡德之君”。这些称谓,都是当时的外交礼仪。 谈话温文尔雅,又充满张力。 共王问:先生怨恨我吗? 知罃答:不怨恨。两国交兵,下臣无能,做了俘虏。贵国的执法官没有用下臣的血来涂抹贵军的军鼓,2而是让臣回国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这是君上的恩典。下臣自己如此无能,又敢怨恨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