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干嘛!”他还是有点凶。 我笑了起来,看着他深蓝眼睛,认真地告诉他:“我没事的。” “知道了。”他一脸不耐烦地说,然后走掉了。 我想,再不安抚他一下,大概他又会去跟郑敖打一架了。上次的事,他一直觉得很对不起我,因为是他和郑敖在那打架,我才会发现的。 他觉得瞒着我会比较好。 我其实很想告诉他,没关系的,不过是一场暗恋,虽然时间久了点,但总放得下。没有什么谁欠谁,谁对不起谁,我喜欢郑敖,郑敖耍了我,这样的戏码在每分钟里都要在世界角落里上演无数次,郑敖并没有对不起我。 他那么聪明,那么优秀,自然是值得最好的。他自己也说了,这个世界那么大,总有没玩过的。他生来含着金汤匙,智商高出水准线,容貌身材无一不是上上,怎么可能放下身段吊死在我这种人身上。世界在他看来不过是一盘棋,车卒马象,进退都由他cao控。 他唯一做错的,不过是把我也放到了棋盘上而已。 也是我自己自作多情,觉得我是他的朋友,就算没有喜欢,多少也有年少时的一点情分在。我以为,我们之间,总归是有点不一样的。 原来没有。 当年陪着我爬到屋顶上看月光的那个小男孩,那个曾陪我度过最黑暗的夜晚,和最温暖的黎明的小男孩,已经死了。死在旧日的那些时光里,死在我紧紧攥着不肯放的那些回忆里,死在郑家继承人的优越出身和出色外貌中,现在的这个叫郑敖的人,是我也不认识的人。 我以前不觉得善良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也不觉得聪明有什么坏处。 我以为李貅的脾气坏。 现在才知道最坏的是他,李貅太聪明,所以没办法善良,没办法同情,他最容易犯的一个毛病,就是不把别人当人看,人对人会有尊重,有友善,但是人对蝼蚁呢? 但是郑敖比李貅危险。李貅至少坏得坦荡。 他没把我当朋友,却装出一副交心的样子。他心里清楚我有多喜欢他,却装成浑然不觉,态度坦荡地装作我的朋友,住进我的房子,睡在我的床上。在那些擦肩而过的暧昧,那些在阳台上晒月光的深夜,那些被我吵醒之后缠着我的黎明,那些坐在一张饭桌上讨论一道汤的时候,他也许正在心里嗤笑,笑我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蠢货,笑我被他玩弄在股掌之中却浑然不觉,笑我不自量力地肖想他,为了他掏心掏肺,其实不过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大傻逼! 每次想到这里,我都觉得恶心。 就像那天下午那一桶冰冷黏腻的猪血,当头淋下,淋得我醍醐灌顶,淋得我大彻大悟,淋得我只要一想到郑敖这两个字,都觉得生理性地想吐。 以前我觉得,就算李家不欢迎我,就算李貅不喜欢我,就算我爸也没办法照顾我,没关系,我还有我自己,我可以活得体面坚强,活得干干净净。 现在我却发现,我不过是个傻逼! 他说着我考上r大很厉害的时候,他跟他的朋友说我是读书人的时候,甚至带着我,去参加那些他的聚会,看我与王朗贺连山他们格格不入的时候,他搂着他的那些床伴跟我介绍的时候,他到底是真的坦坦荡荡什么都不知道,还是像看一个跳梁小丑一样,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在心里嘲笑着我! 我没办法去想这些事,想我过去的十五年,一刻也不能想,我像疯了一样工作,薛师姐她们都被我吓傻了,连苏律师也提醒我要注意身体。 但我没有办法,我停不下来。因为只要我的脑子里还有一丝空隙,我就没法不想起我过去和他一起经历过的那些事。没办法不想起过去的自己是多大一个笑话。每天晚上,只有看文件看到睁不开眼睛,我才能睡得着,因为只要闭上眼,我就会想起那天在李家的花房里,他的笑容,那样云淡风轻,仿佛我于他不过是轻飘飘的一只蝼蚁。他说:“不是他喜欢我,我就一定要喜欢他的。” 仿佛我是跟随在他身后的一个花痴,一个狂热的粉丝,一个干扰到了他生活的偷窥者,他是为了不让我难堪,照顾我的感受,才跟我虚与委蛇这么多年。 什么友谊,什么交情,什么年少挚友,什么月光,不过都是狗屎! 我最怕做的噩梦,不是生死,不是世界末日,是他在梦里像往常一样情深似海地叫我:“小朗。” 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听到这个称呼。 我宁愿死。 最大的笑话,是他大概还觉得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晾我过了三个月,深秋穿着风衣站在我家门口,似乎很累的样子,他知道海关改革政策出台,我会看到新闻,会知道他最近很忙,压力很大。 他像若无其事一样,坐在我家门口,看见声控灯亮了,抬起头来,可怜兮兮地叫我:“小朗,你回来了。” 当时是深夜十二点,我提着没吃完的午饭,还有我的公文包,因为太累,还怔了一下。 他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找过我。 因为当时我没说话,只是扶着墙蹲了下去,我忽然觉得胃很痛,痛得我想吐,却什么都没吐出来,只吐出了酸涩的苦水。 因为他过来扶我的时候,我躲开了。虽然吐得整个人都在发抖,我还是躲开了。 我说:“别碰我,你脏。” 这段时间里,罗熙来找过我。 大概我确实瘦了太多,他见过我之后,第一件事是买了一堆东西,要做饭给我吃,我说不用,外面饭店多得是,饿了我自己会去。 罗熙说,外面和家里总归是不一样的。 我觉得好笑。 因为这句话很熟悉,以前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我以为,人是以心换心,你把他当家人,他自然会把你当家人。做人只要温暖正直善良,就不会发生什么坏事。我以为,他那些等我心寒之后的挽回,虽然明显却也决绝的举动,那些勾着唇角的笑,对我工作太忙的抱怨,真的是因为他在乎我。 但他自己给了我答案。 他说,人年轻的时候就是要玩,说什么都无所谓,爽到就好。他这么优秀,当然要最好的,外面层出不穷的漂亮床伴他要,宁越那样外貌出色又对他一往情深的男孩子他也要,最后再加上一个死心塌地的,会永远在家里等着他的、还很蠢很好骗、就算偶尔想放弃了,只要他勾勾手指就会跑回来的我。 男人的终极梦想不就是这个? 漂亮的床伴,单纯年轻的仰慕者,再加一个会做家务会照顾人又很蠢的糟糠之妻。 对了,他还不用勉强自己跟我这种糟糠上床。 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