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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峥嵘将酒壶里装着的红酒倒进小杯里。 他并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喝交杯酒的风俗,但在徐峥嵘心中,交杯酒总是要喝的,他不等阿水作出反应,直接将红酒灌入嘴中,然后将小哥儿拉进自己的怀里。 艳红的酒水在彼此的缠绵中散发出更加诱人的味道,小哥儿低低的叫了一声,明明心里怕的要命,却偏偏还是做出顺从的姿态,将手臂轻轻的搭在徐峥嵘的肩膀上,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徐峥嵘倒吸一口凉气,脑子里紧紧绷着的那根名叫理智的弦“啪”的一声断掉,他向来清明又冷冽的眼睛染上了炙热的温度,渐渐暗沉。 “阿水,把自己放心交给我,好吗?” 几滴酒水下肚,阿水整个人都昏昏沉沉起来,他一会儿觉得身上烫的厉害,一会儿觉得脸上烫的厉害,就像是一叶扁舟,任意的由着徐峥嵘落下一个接着一个的吻,一起沉沦入更深、更美好的境地…… 第47章 四十七只软哥儿 ~ 两人折腾了大半个晚上, 沉沉睡过去的时候夜晚都已经过去了大半,理所当然的,他们第二天都起得迟了。 好在徐家并没有长辈, 哥哥嫂嫂们也都能理解年轻人的需求,并没有要求他们起得多早。 事实上对徐家其他人而言,这对小夫妻能睡得久一些,也是夫妻感情亲密的表现。 徐峥嵘是最先睁开眼睛的人, 新房的床旁就是一处视野开阔的窗户,刚刚巧朝着南面,阳光柔柔的洒进来,在新人的被褥上布上一层金色的柔光。 他清醒过来的时候,阿水正将脑袋埋进他的胸膛,安安稳稳的睡着, 从徐峥嵘低头的视角看去, 刚好能够看清他长而微微发卷的眼睫。 阿水正乖乖巧巧的蜷缩在他怀里, 徐峥嵘满足的喟叹一声, 将人抱得更紧一些,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曾赖过床了,如今机会难得, 干脆美滋滋的抱着心爱的人窝在被子里睡回笼觉。 一直等到家里午饭都已经做好了,徐姚氏才让菜豆儿过去敲门。 隔着窗子小孩的喊声, 再次睡过去的徐峥嵘立刻惊醒, 对着阿水水润的唇瓣一连亲了好几下,把睡得正香的小哥儿亲得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 阿水的眼睛里飞快的闪过一丝迷茫,等意识到自己正蜷缩在徐峥嵘怀里,害羞地抬手捂住了脸,徐峥嵘偏偏厚着脸皮, 闹着凑上去,俩个人又躺在床上厮磨了半晌才慢慢吞吞的爬起来穿衣裳。 新婚过后的午餐,因为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的缘故,虽然简单但相当可口。 用餐到了一半的时候,坐在主席上的徐峥财慢慢吞吞的放下正用着的汤勺,忽然开口道:“老幺,你既然已经成了家那就是大人,也该去看看爹娘,下午就带着阿水去爹娘的坟前磕个头,让爹娘泉下有知心里也宽慰一些。” 无论是在哪个时代,孝道总是最为重要的,许国一样如此。 对于大哥的提议,徐峥嵘当然一口应承了下来,他对徐家爹娘所有印象都来自于原主的记忆,爹爹与娘亲都是老实厚道的种田人,又最是偏爱小儿子,对原主相当不错,他既然用了原主的身子,那么去坟前磕个头尽孝道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徐峥财见他同意,接着说道:“香火与纸钱都已经让你嫂子准备好了。” 以前叫人十分头疼的弟弟只短短几个月的光景就生出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仅改邪归正,而且还抱了个媳妇儿回来,他这个做大哥的可算是松了口气。 徐家的祖坟埋在村西头,徐家爹娘的坟包是后起的,因为大哥与二哥常常去打扫,所以并没有长多少野草。 徐峥嵘慢慢的将手上掂着的香燃起,等丝丝缕缕的烟冒出来,才竖到坟头去,他折过身子拉住阿水的手,与阿水一同跪在了坟前。 “爹,娘,峥嵘带媳妇儿看你们来了!这就是我媳妇儿,他叫阿水,是个特别好的人,你们见了欢喜吗?”他诚心诚意的在坟前磕了三个响头。 上完坟之后,大半个中午也都快过去了,太阳渐渐的落下,光芒渐渐融化在云朵里,带出无边无际的晚霞,叫人看上去赏心悦目。 徐峥嵘带着阿水回来之后,便要开始cao心做生意的事情了,毕竟是已经成家了的人,总不好继续与哥哥嫂嫂们住在一起,再加上爹娘留下来的房子并不如何宽敞,一大家子挤在一起总是有各种各样的不方便。 所以,将酿酒的生意做大做强已经成了徐峥嵘迫在眼前的事情,他必须要尽可能的在短时间内赚到所以买下一片地的银子,实现当初对阿水的诺言,给阿水一个两个人可以独处的家。 其实他早就已经在结婚的庆典上把招牌打得出来,还有什么能够比的美味的桑葚、梅子酒最有说服力呢? 后山的桑葚与青梅都是野生野长出来的,这就从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原料的花费,只要雇人将青梅与桑葚采摘回来,酿造成酒,银子就会像流水一样源源不断的涌进来。 而徐峥嵘的想法,就是想要将清溪乡变成一个优秀的酒庄,想想,这实在是一个绝妙的主意,不是吗?既可以带动村子里的发展,又可以实现自己成为最大酒商的梦想,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发动村子里的人与他一起做酿酒的生意只是目的之一,徐峥也会将更加长远的目光放在了一望无际的大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