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妖兽可不比灵兽那样温顺好痒,人家智商高,顶阶的还能化形,而且作为哦战斗宠物,灵宠在妖宠面前那就是战斗力只有零点五的渣。 楼映霞很直接用抢的,想要报复一下,但是李清秐的白狐太刀很不客气的招呼了他,最惨的一次是被连砍二十六刀。 这一次稍微好点,他只来得及拔掉一根尾毛就被一道劈了出来。 李清秐看着地上躺着的楼映霞,淡淡的说道:“下一次,吾就砍了你的手。”说罢抱起黑孔雀就进了院子,命人关上院门,当然他可没忘记把那根尾羽收回来。 黑孔雀被他照顾这段时间也肯与人亲近了,倒是那个孵化出来的小白孔雀,整天除了吃就是睡,经常在后院里折腾,不过最怕的就是第五叶,因为它曾经偷吃了李清秐的点心,第五叶把它关到笼子里一整天没给它吃的。 黑孔雀被李清秐取了个名字,叫做墨尘,而白孔雀幼崽则叫做白染。 李清秐自从上次被提问过之后,获得的权限也大得多,可以随意进入典籍楼查看一些秘籍玉简,所以一般上午他去看玉简,下午练刀,楼映月来瞧过他,言语暗示着说了些事情,李清秐示意明白,但是人前从不练剑。 楼映霞来挑衅多多少少也有些试探的意思在里面,李清秐才不上当,现在的楼映月他并不信任,毕竟他跟楼映月本就不是很熟悉,就算是看在兄长的面子上也不至于此。 反正那些人没证据。 而此时的楼至韦驮则也回到了一念之间,正好赶在李清和准备去汤谷之前。 看着楼至韦驮拿出来的金色莲座,李清和脑子里冒出‘功德金莲’四个大字,但是若是如此,这玩意上面并无功德圣气啊。 “吾想你会感兴趣。”楼至韦驮将自己的经历说了出来,原来那雪山下面是一个大型门派的遗址,名为‘幻月’,是一个剑修门派,自三万年前败落后,被最后一任掌门将其宗门以封禁术掩藏于雪山之下,期望能避开后人sao扰,长眠地下。 楼至韦驮将那下面的遗址用记录玉简记录了下来,并且以隔绝结界将其再度封印,纵使有人去了哪里,也无法找到遗址。 李清和细细的观察这份记录玉简,里面所载,让他有些恍惚。 这玉简里记录的遗址,越看越是熟悉,那殿宇排列,造型风格,都很像一个地方。 “月宫。”李清和不由得说出声。 “吾虽然不曾前往月宫,但是想必是十分相似,毕竟月宫的月尊七殿可是非常有名。”楼至韦驮说道。 “月尊七殿那是寂然给月神准备的,是给月神七位嫡传弟子预留的,象征着月轮七相。”李清和答道:“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李清和沉默,倒是六铢衣接过话说道:“吾记得,你的穿越并非偶然,而是有人刻意为止,那么这一切也可能是那人之布置,他似乎并无伤害你之意思,这么说来,恶作剧的可能性很大,你还记得那一日的景况么?” 李清和点了点头,看着手里的玉简回忆道。 “那是再吾生日的前一天,寂然说要送个礼物给吾,让吾务必盛装出席……” 那一日,李清和在女官长夷光的服侍下换上了李寂然特别设计的盛装。 夷光将他的银色长发一半束起在顶上分成两股盘桓,结成扶苏髻,给他戴上琉璃水晶六翅凤首冠,头发一半未束披散在脑后,用精金打造的发坠细细分股束住,使其保持垂直不散乱,耳朵下方三对血钻耳钉,上方一对双孔戴翼耳饰,他有一双极美的狭长凤目杏眼,眼角眉梢微微上挑,让那冷俊眉眼多了几分妖异之感,银色羽睫长而翘,眼线上下均有一圈浅浅的灰蓝色细碎花纹,如同眼影,瓜子脸尖尖的下巴却不突兀,五官轮廓流水般的优美精致,俊美妖异却又带着一种卓然优雅的高贵美感,身形极高不下于一米九的身高,一身银羽织锦黑珠线压边的广袖流仙大氅,腰上三寸宽的银鳞镶钻石腰带,胸前一串七彩璎珞七宝铂金长命锁。 看起来华贵威仪分外不凡。 云曦过来亲自为他挂上‘淑世之道’在腰间的剑扣上。 “十万年了,今日是你的盛典。”云曦微笑着说道。 云曦原本相貌不俗,如今越发柔美娇艳,一身火红羽缎金线绣百鸟朝凤黑羽压边的束腰广袖流仙裙,鸦黑的长发一股股的用金饰固顶,被一个精致的金莲花卡住,是华丽的莲华髻,露出逛街的额头。 她挽着他的手臂,两人出席那一日的宴会,从清晨开始,在铸寿台开始。 李清和的长子,李寂然斜披着一件黑色龙鬃鳞甲披风,带着龙绡大氅甲骨护肩,蟒骨嵌玉的鳞甲皮带,纯金打造并且镶嵌着银色龙鳞的华美护腕,穿着上好的黒锦绸的立领反折袖轻装,绑着马尾,那张俊美的过火的脸,半张依旧隐藏于秘银面具之下,他笑呵呵的说道:“今日是吾父的万岁诞,除了惯例的枯燥宴会,在吾父的同意下,吾在此宣布,十年一度的武斗赛,正式开始!” 说罢,李寂然手一挥,铸寿台前方的空地上一连升起七座浮空擂台。 各门派的精英纷纷上台,热闹非凡。 李清和在下午就退场了,因为云曦想休息,他便将云曦送回宫殿,自己也去了静室。 之后呢? 李清和记得很清楚,他一进静室,就发现有人在,或者说那并不是人类,只是顶着人形的怪物,就像他儿子一样,有着相同的气息。 那人身形很高,比他还要高一些,银色长发,不同于他的银色,而是一种极为冰冷,带着银灰让人会有透明的错觉的银色,似乎可以流动一般,眸子金色,带着银色的光芒,那张脸与李寂然有五成相似,眉宇斜飞狭长,眼角上挑,精致俊美的过分,他穿着一身银灰色的窄袖长褂,内穿一件很像是旗装的衣服,非常高雅的设计。 “啊,吾还以为是小冷,没想到弄错了,不过也好,送吾一个礼物吧。”青年微笑着说道。 李清和只记得眼前一片黑暗,在失去意识之前他听到那人说道:“吾名,天风子。” 这就是经过,其他的李清和不记得了。 将那一日的景况说了出来,六铢衣和楼至韦驮都沉默了。 照这样看,能知道李寂然小名的,只有他的挚友了,不过,李寂然是出了名的没心没肺,啥时候交了朋友了?而且还是这么彪悍的。 不过仔细想想,这么说他又是替李寂然受罪了? 李清和抱头,为什么每次都是我! 六铢衣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被践踏的人生啊。”楼至韦驮微笑道:“被牵连的人生啊。” “够了,如果能回去,吾一定要报复那小子!”李清和站起来说道。 楼至韦驮听罢微笑着说道:“吾接着去游历,顺便打探一下那个幻月的事情,你们继续。” 六铢衣则毫不留情的说道:“你报复的回去么?这才是关键,都给他背了十万年的黑锅了,也被他当靶子用了十万年了,你什么时候报复过?” 李清和挑了挑眉:“或许吾该换个方式生活,嗯,干脆,吾在这里建造一个千夜琳琅分部?” 六铢衣笑道:“一个李慈华就足够你头疼了,还分部,你先把他解决掉再说这话。” 李清和摸了摸鼻子,或者他该学一下李寂然,给白子墨下药?还是直接给李慈华下药?或者把穆晚歌也药倒让他们三p去? 好像很不错的样子,李清和认真考虑。 六铢衣叹气道:“不是要去汤谷么?何时出发?要吾陪同么?” “不必,让吞佛童子陪吾一起去就好,汝留下帮吾看着李慈华,别让他在整出什么事情,还有舞霓裳也要帮忙照顾一下。”李清和摇了摇头道。 “可以,不过,你是打算以本体的样子去,还是这个样子去?”六铢衣指了指李清和,又眨了眨眼睛问道。 “当然是……本体去。”李清和答道。 “什么时候出发?”六铢衣问道。 “现在。”李清和说罢就进入了凤灵元境里面,自从筑基之后他换身体就变的方便多了。 六铢衣见状便去了院内叫来吞佛童子。 吞佛童子跟九祸打了个招呼,便跟着换回本体的李清和一起离开了这里。 李清和放出了自己的坐骑,一头九尾玄狐,名为未央,也是出身烈山的狐妖,一直被封印在虚妄殿,前不久才被李清和解除禁制让它苏醒过来,如今用来代步最好不过了。 第十六章 李清和让六铢衣看着点幽冥,毕竟最近因为暗踪失踪的缘故,幽冥有些不安,平时他在还好,这次出去,估计要些时间才能回,所以先安抚了一下幽冥这才走。 临出门时,这边未央又闹脾气了,他很不喜欢魔物。 虽然人类经常把妖魔混为一谈,但必须得说,妖族和魔族的关系真的没那么好。 所以未央很不喜欢吞佛童子。 一路上,未央背着李清和将吞佛童子甩的远远的,吞佛童子也不生气,毕竟原因他也清楚,对于魔族而言,妖是高级食物。虽然吞佛童子等并不是将妖当作食物的魔族,但是对于他身上的魔息,妖本能会产生畏惧和抗拒的心态。 一路上李清和都在思考一个问题,所以精神状态不大好,吞佛童子好奇的问道:“汝分心了,是为汤谷之事么?” 李清和摇头,微微蹙眉,表情很是困惑的答道:“吾在想,当天寂然说要送礼物给吾,吾到底收到没有,怎么也想不起来,宴会上的事情。” 吞佛童子也很疑惑:“会不会是没收到。” “不确定,在说吧。”李清和想了想说道。 “很有可能是那个人给汝清除了,如果是这样,哪件礼物一定很重要,想必是能够在回家路上帮忙的。”吞佛童子答道。 李清和闻言轻笑:“但愿吧,这件事结束以后,吾会把凤灵元境彻底整检查一遍,还有库存,吾可不希望被混进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吞佛童子点头赞同。 而此时的狼烟雪也奉命前往合欢派,探查在合欢派总坛失踪的一位天华宗长老。 天舞说有一位护发长老外出已经将近百年没回,不久前长生牌碎裂,根据长生牌碎裂时传回的最后消息,他毙命的地方正是合欢派所在的靖国。 狼烟雪目前是新一辈弟子里面武力第一的,凶名赫赫,不过威望还不足,所以天舞才找他去做这事。 而很巧合的就是,从天华宗到靖国,正好要路过梁国。 所以两人相遇倒也不算什么奇事,不过狼烟雪最先认出的是吞佛童子,毕竟他是探路的,然后紧接着就看到了李清和。 “阿和你们来这里做什么?”狼烟雪疑惑的问道。 “找扶桑之木,汝来此地做什么?”李清和问道。 “掌门让吾来找一位毙命的长老,说是死在靖国,就在过了梁国之后的地方,那里是合欢派的势力。”狼烟雪答道。 李清和闻言不由得蹙眉:“他可曾嘱咐过让汝注意什么?” 狼烟雪答道:“让吾放手做,不必顾及天华宗,怎么?” 吞佛童子接过话:“呵,好一个放手做,不必顾及,到时候真出事,都是汝一腔兴头惹出来的,他不过担当一个教徒不严的名声,倒没什么损伤,吾没猜错的话,汝的性格定是不在意他,可知这样的人,口口声声支持汝,为汝做靠山,说的话倒是好听的很,惯会避重就轻的,试探汝呢。” 李清和问道:“他可曾教过汝自保之术?” 狼烟雪挑眉答道:“让吾逃。” 李清和闻言轻笑带着嘲讽的意味说道:“瞧瞧,这是算准了汝的脾气,让汝送死来的,想必探查长老死讯是假,探汝的虚实为真,汝若是能死在这里不但可以抹黑合欢派,给他送去一个天大的把柄拿捏,还让他们省了多少力气。” 狼烟雪想了想问道:“那吾回去?” “不必,留下吧,吾们陪汝走一趟,暗中护你,且不必在意吾等,一路看来,倒也无人监视,想必是在靖国等着呢,到时候汝小心些,听吾的。”李清和说道。 狼烟雪点头。 李清和便先放弃了汤谷,暗中与吞佛童子乔装之后跟在狼烟雪身后,隐去身形进入了靖国。 一道靖国,李清和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到了靖国帝都,李清和几乎是下意识的找到狼烟雪,让他穿了一身天衣宝甲,护臂、护甲、护肩、护腿、颈环都戴上,不许他取下来。 狼烟雪疑惑。 李清和却跟吞佛童子同时说出两个字:“血族。” 血族,被神遗弃的子民,连魔鬼都唾弃的种族,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照这个感觉来判断,对方数目还不少。 狼烟雪虽然不明白,不过现在也知道这所谓的血族怕不是什么好东西。 “嗜血的野兽,连魔物都算不上,被真正的恶魔嫌恶,只能在人间游走的怪物,他们能把人类转化成与他们一样的野兽,他们模样大多俊美苍白,不喜在日间行走,血统最低微的血族也叫吸血鬼,会被日光焚化,他们怕火、长寿、会魔法、速度极快,完全的等级制度,领主、亲王、大公爵、公爵、侯爵、伯爵、男爵、子爵、爵士和无品级的地位吸血鬼,高阶血族有转化人类的能力,等级越高成功率越高,这样的血族不畏阳光、极难对付,他们没有心跳、没有体温、就连血也是冷的。”李清和说道:“这里的血腥气太重,虽然隐晦,但是吾依旧可以感觉到,他们是要血祭……” 狼烟雪一愣,他还真不知道世上有这样的生物。 “人类在他们眼中就是食物,他们永远不知满足,是十分贪心的生物,这种东西应该在海外西方才有,东方大陆是极为罕见的。”李清和说道:“吾曾见过这种生物,不过那个时候他们不怎么高兴见到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