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这人曾经捧着一束束新鲜绽放的玫瑰花,填补他空白单调的课桌。 这人永远都记得他的喜好,喜欢吃的,不喜欢吃的,一次就能记住。 这人曾经答应他...以后他们要一起合租,逃开原生家庭的痛苦,住到一个阳光明媚,开满鲜花的地方去,一起养一条萨摩耶...... 无数个片段在丁溪脑海中匆匆而过,记忆鲜活生动,不曾褪色半分。 可如今...记忆只能是记忆,承诺永远不可能兑现。 简彧谈恋爱了,对象并不是他。 简彧原来...并不喜欢他。 简彧对他说的那些话,原来只是对普通朋友的善意,只是可怜他是个被家庭赶出来的可怜虫,施舍善意而已。 原来一直以来,都是丁溪自己自作多情。 “我...”周英朗突兀地在他耳边开口,“我还以为简彧喜欢你呢,没想到他居然另有恋爱对象,已经谈恋爱了还对其他人没有边界感,这品行实在是——” 丁溪打断他:“简彧的品行很好!” “溪溪。”周英朗无奈地看着他,“你都难过的要哭出来了,怎么还要帮他说话。” 丁溪侧过脸,闭了会眼,抹去眼眸中的悲伤,他不想在周英朗面前展露脆弱。 他说:“不管简彧做什么,在我这都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我朋友的品行还容不得你来玷污。” “你别这样。”周英朗眉头锁紧,似乎想劝。 丁溪觉得很累,脑袋乱成一团,混沌得如同缠在一起的毛线,他甚至找不出一个开端,来重新梳理他和简彧相处的点点滴滴。 他从来没有体验到这样的感觉,听到简彧喜欢别人这个消息带给他的“难过”好像比以前的任何一次都要特别。 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难过,因为他从来没跟简彧表白过心意,连问一句凭什么选他不选我的资格都没有。 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难过,因为简彧从来不属于他,他们只是要好的朋友而已,就连吃醋都没资格,站在这里都是多余。 他不知道能把事情怪在谁身上,非要找一个负责人,恐怕也只能怪自己,怪他不优秀,不招人喜欢,没能得到简彧的青睐;怪他懦弱胆小,因为周英杰的挑唆就无数次退缩,连表达的勇气都没有;怪他自作多情,简彧稍微递来一些平常的再平常不过的善意,就非要把那感情想象成爱情,龌龊又卑鄙。 其实很正常,这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巧合,他喜欢的人同样也喜欢男生,还同样喜欢他。 不可能。 丁溪又闭了会眼,将泪珠关在眼眶里。 他蹲下身,一颗有一颗捡起地上破碎的山楂果,就好像捡起自己碎裂的真心,捧在手里,垃圾一团,丢在垃圾桶里才是归宿。 丁溪收拾好这一地的残骸,迈步要离开之前,多看了一眼简彧的恋爱对象。 这女生他有些印象,叫邓斯予,之前他路过cao场时,见过文体部举办草坪音乐节活动。 邓斯予那时就自信开朗地站在台前,享受着鲜花掌声,一曲一曲唱得悦耳动听,引得欢呼阵阵,优秀的外貌魅惑动人,眼角飞扬,眼尾挂着一颗天然的泪痣,被评为“猫系美女”。 哦,原来当时在月老庙,简彧说的“小猫”一样的人就是邓斯予。 真是早有预谋。 “也是,简彧为什么要喜欢我呢?”丁溪很轻很轻地说,自言自语。 “你说什么?”周英朗没听清。 丁溪也没再解释,把手心里的垃圾扔进垃圾桶,头也不回的走了。 和周英朗分开以后,丁溪还处在一种从未经历过的虚幻感觉中。 他好像刻意地不去想有关简彧的任何事,刻意地放空脑袋,刻意地迈着僵硬的双腿回到台东大学。 就这么刻意着,他突然有点恍惚,刚才的一切到底有没有发生过,还是只是一场噩梦呢? 他浑浑噩噩的状态被手机铃声打断,拿出来一看,正是简彧的电话。 他本能的想拒绝接听,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态度对待他。 但想了想,一个连吃醋都没资格的人,更没资格耍脾气。 “喂。”他说。 简彧的声音飘来,依然热情明朗:“喂,溪溪,我这边结束啦,好尴尬,我一会吃饭的时候跟你说,现在已经八点多啦,你在哪呢,用不用我去接你?” “他那边已经结束了” 丁溪在心里念了一遍,什么结束,结束跟邓斯予的官宣表白吗。 “好尴尬” 或许吧,官宣时候总是甜蜜又尴尬的。 但是这些有什么必要拿来跟他说,有什么必要非要让他知道。 既然已经有女友了,简彧又有什么必要这么热情的对待他,邀请他吃夜宵? 简彧就这么喜欢折磨他? 折磨他爱而不得,还要陪着笑脸,听他诉说他跟邓斯予的浪漫爱情? 丁溪觉得自己没那么“贱”。 他的承受能力也已经到了极限,不能再见简彧了。 他抿唇,轻声说:“今天我不想吃夜宵了,就不去了吧。” 简彧举着电话,愣了下,以前从来没遇到这种情况,不过他当然尊重溪溪的选择,怕他是因为身体不舒服,于是问:“好,那没事,你身体不舒服吗?” 对方没有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