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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咸鱼女主的对照组[快穿] 第104节

    像是为了哄她开心,她爹说完虎着脸问沈初茉:“怎么回事,你meimei不爱吃煎蛋你不知道吗?”

    “这是韭菜,不是香葱。”沈初茉看了她一眼,“只有两个鸡蛋,你吃一个就不够分了,做成煎蛋大家都可以吃。”

    “多大个事儿啊,没有鸡蛋你不会跟我说啊,拿点菜去跟莲婶儿换就是了。”吴凤霞数落道,“就说你这孩子脑子不灵光,一点都不知道变通。幸好当初没有继续让你上学!”

    “诶诶诶,”何老爹见吴凤霞越扯越偏了,赶紧拉住她,“你说事就说事,提上学干嘛呀。”

    一边说一边看了沈初茉好几眼,吴凤霞接收到眼神信号,也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了。

    她清了清嗓子,像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里的筷子:“吃饭吃饭!吃完该干嘛干嘛去!”

    何秋月眼珠一转,抱着何老爹的手撒娇认错:“对不起爹,娘,我刚刚不知道家里鸡蛋不够。我以后不吃水煮蛋了,我跟爹娘一起吃煎蛋。”

    她此刻乖巧温顺的样子,跟刚刚赌气摔筷子的她判若两人。

    何老爹和吴凤霞就吃她这套,听她这么说眼睛都快笑没了。

    “还是我家囡囡懂事。”

    “真是娘的小棉袄,来,多吃几个包子。放心,有爹和娘在,饿不着你这个小馋鬼!”

    何老爹和吴凤霞虽然脾气不好,但涉及到何秋月的事总是非常慈爱。

    何秋月总是有本事,让家里的气氛变得和谐又温馨。

    吃完饭后何老爹和吴凤霞出去干活,何秋月和何时了一起打打闹闹地去上课,沈初茉则把饭碗抱到厨房,打水洗碗。

    清澈的水舀到锅里,沈初茉顿了顿。

    她稍微往前倾,认真地打量了一番水中的倒影。

    何春花五官长得很端正,因为长期帮着家里干活,她的皮肤被晒得黝黑。

    头发照村里时兴的那样,梳成一根油亮的大辫子。

    打眼一看,就是村里再普通不过的大姑娘。

    可是她的meimei何秋月却一点儿也不像她,甚至不像是她们这个小乡村里出来的。

    何秋月从小就长得白胖可爱,见到她的人都夸她是个有福气的。

    吴凤霞打小就爱“福宝”、“福宝”地叫她,要不就是“心肝儿rou”、“小棉袄”,总之何秋月在她这里的爱称多不胜数。

    何秋月被娇惯着长大,从来不帮家里干一点儿活,她的皮肤是农村姑娘堆里罕见的雪白。

    她人长得俏,自己也爱打扮,家里谁的衣服都没有她的多。

    所以她总是穿得十分鲜亮,不像何春花,几套旧衣来来回回地浆洗,上面还打了补丁。

    何秋月的发型也很独特,她没有像村里其她姑娘一样,把头发留得长长的,梳一条漂亮的大辫子。

    她觉得土气,也觉得打理起来太麻烦,于是学着课本上画的女学生那样,把自己的头发卖了,留着一头非常“时尚”的齐耳短发。

    吴凤霞本来为她私自卖了头发这事气得要揍她,可等何秋月将卖头发的钱奉上,再甜言蜜语一番,她又立马“心肝儿rou”的叫她了。

    何秋月在大田村很有名,村里人人都夸吴凤霞这个二姑娘长得好看,不像是农村出身的,倒像是城里来的。

    吴凤霞对她这个女儿也十分引以为傲,不仅家里的好东西都紧着她,还让她跟何时了一起在镇上上学,供她供到了高中。

    大田村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小乡村,在这个村里的姑娘就没有几个上过初中的,读到高中的就更别提了。

    按照他们的话来说,姑娘家读这么多书那不是糟蹋钱?

    村里像何秋月这个年纪的姑娘家,现在都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

    平时像何春花一样帮着家里干活才是常态,难得能放松一日都是奢侈,更别说是读书了。

    何春花其实也想读书,但是她知道家里条件不好,爹娘不让她读,让她帮着家里干活,她也就不读了。

    她想着总要有一个人帮忙分担家务,既然她是大姐,那就她来吧。

    至于何秋月和何时了为什么能上学,而她却不能上,这个问题她没有深想过。

    何春花在她过去的十七年里,从未对自己的人生有过任何不满。

    就算父母对她们三姐弟常有偏颇,但她还是很大度地没有计较过。

    她一直把她的忍让当成是她对家的奉献,直到那件改变她一生的事情发生,她才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从未被这个家里的人当做过一份子。

    沈初茉将水面拂开一道水痕,水里的人一下子模糊了面容,她将几只碗放进水里利索地洗刷了起来。

    洗完碗,沈初茉端着一大盆衣服拿到河边去洗。

    河边有不少人,都是像沈初茉一样出来洗衣服的大姑娘、小媳妇、大娘大婶。

    “诶春花,这里这里!”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姑娘看见她,热情地冲她招手。

    她肤色有些黝黑,一笑露出大白牙,看着很有亲和力。

    沈初茉端着盆走过去,冲她笑了笑。

    姑娘叫袁福满,很朴实的一个名字,简单粗暴地表达了乡下农民对生活的美好期许。

    沈初茉觉得她这个名字挺好的,但她却嫌这个名字听起来像男孩儿名。

    福满家里有四口人,她爹她娘还有她哥。

    她跟她哥都没上过什么学,成天跟着她爹她娘在地里干活儿。

    她们两兄妹感情挺好的,福满对她哥目前最大的不满就是她哥到现在也没有成家,耽误了她说亲。

    ——这都是在洗衣服的时候,福满碎碎念给沈初茉听的。

    乡下姑娘真的很活泼,家长里短唠起来就停不下来。

    沈初茉多数时候都认真听着,偶尔附和几句,既回应了福满又没耽误她热情倾诉,福满可太喜欢跟她聊天了!

    “诶,你家里不是有一个meimei吗?怎么没见她来洗衣服?”福满闲聊问起这话。

    沈初茉笑着道:“她要上学,没时间过来,家里衣服都是我洗的。”

    “她多大啊?”

    “15了。”

    “啊?这么大了还在上学啊?”

    “是啊,在镇里读高中。”

    福满瞪大了眼睛,“你们家这么有钱的啊?你弟弟meimei都在镇里读书?”

    “是啊。”沈初茉笑着道。

    然后福满就问了那个逃不过的问题:“那你怎么不读书?”

    往常有人这样问何春花,她都是笑笑,不想外人深究太多她们的家务事,便随口道:“我不爱读。”

    沈初茉回忆了一下,却是歪着头俏皮道:“因为我聪明,不用老师教自己也可以学会。”

    福满愣了一下,忍不住噗嗤一笑。

    她倒没有认为沈初茉是在说大话,只是觉得沈初茉这神气的样子挺有意思的。

    “原来是这样啊!”

    两人洗完衣服后,就准备各回各家了。

    “春花,和你聊天真的太有意思了。你明天早点儿来啊,我们就在这个老地方一起洗行吗?”福满看上去还有些意犹未尽。

    沈初茉答应得爽快:“行,明天我还来这儿。”

    “那好!”福满忍不住喜笑颜开。

    沈初茉端着衣服,和福满道别,本打算直接回家,谁知脚步一转,却去了上游一个僻静无人处。

    沈初茉看着周围幽静的景色,不知道是春花的记忆在指引自己,还是这具身体的习惯使然。

    其实何春花以前都是在这个无人处洗衣服,她喜欢洗完衣服后抓紧时间默默地看一会儿书。

    书是何秋月的初中课本,初中毕业之后何秋月就把所有书用一个箱子装了起来。

    何春花偶尔会借来一本,然后自己独处时偷偷翻开看。

    她不敢在家里看,不敢让吴凤霞看见,其中藏着什么样的隐秘心思,连她自己都说不清。

    此处其实已经不属于大田村的范围了,这条河的流域很广,一直延伸到什么地方,何春花也不知道。

    她从来没有去过离家很远的地方。

    大田村的女人们都喜欢在村子边那块平坦的地方洗衣服,没人像何春花一样跑这么远。

    自打沈初茉穿过来之后,她就没有再来这个地方,交上福满这个朋友也就这几天的事。

    之所以不来,是因为这里涉及到了重要剧情。

    沈初茉想要避开,所以才放弃到这么远的地方洗衣服。

    不过此处的确是僻静,沈初茉将衣服放下,从胸口摸出本书,坐在一块平坦的大石上看了起来。

    她看的是一本药材书,也不知道是家里哪里来的,沈初茉看到何老爹拿它来垫桌脚,就把它拿了过来。

    书很旧,纸页都起皱泛黄了,上面还有一些不明污渍,图画也很粗糙。

    上面的字都是拿毛笔记的,不像是书,倒像是一本手札。

    沈初茉也不知道这本书里的内容经不经得起推敲,她只是想试着去挖一些药材拿去换钱。

    在这样贫穷落后的小乡村,想要改变命运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大田村的山上长着很多的植物,沈初茉猜测里面应该是能找到一些常见药材的,但是大田村没人认识什么药材,所以也没什么人上山去挖过。

    正看得投入,忽然一道男声严肃道:“谁在那里?”

    沈初茉怔了一下,扭头看去。

    一个模样清俊的少年不知何时出现在此处,他身穿月白长袍,垂手站在那儿的姿态一看就非富即贵,此刻正微微蹙眉地看着沈初茉的方向。

    当沈初茉扭过头时,他的眉仿佛蹙得更深了一些。

    沈初茉心里暗啐了一口,不会这么倒霉刚好撞上男主吧?

    心里是这么想,沈初茉面上的动作还是不紧不慢。

    她将手里的书合上,起身微微眯眼睨着他,带了点压迫地问:“你又是谁?”

    贺献文愣了一下,似是没想到乡下的土妞儿还有这种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