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奶油泡芙在线阅读 - 第2章

第2章

    宋莫夹了一筷子尖椒rou丝到我碗里:“如果喜欢的话,就去试试。你知道的,我们之间没有亲缘关系,所以你想要做什么就去做,不用太在乎我的想法。说到底我只是资助你的人,我没有资格限制你的发展。”

    他的话非常简单明了。

    我说:“我想要在乎你的想法,我想要被你管。”

    宋莫吃完饭后,我听见他在跟朋友夸赞我,说我特别省心,当初他捡我的决定是对的。

    “十七岁就不能是个孩子了?难不成我非得捡个婴儿才行?”宋莫在阳台打电话,“我托人查了,那孩子老家好像在西南那边,家里没人了。应该不是有人故意塞过来的,再说人家塞给我一个孩子做什么?”

    我抽空把宋莫的衬衫给手洗了,用冷水清洗了三遍,十一月的天气特别冷,我的手生了冻疮,宋莫昨天给我买了一管护手霜,但是我没舍得用。

    把衬衫用衣架晾好,把碗筷洗干净放进碗柜里,我做完这一切后,宋莫才打完电话,他身上一身的烟味。

    宋莫看见我,又往后撤回到阳台,客厅里的烟味少了些,他说:“别忙了,去看书吧,今天你做了晚饭,到现在还没写作业吧?”

    他的话带着开玩笑的那种语气。

    我嗯一声,穿着宋莫给我新买的拖鞋,往我的房间走,走了两步,宋莫突然说:“谢谢长风,晚饭很好吃。”

    我走路的速度加快,以至于,我差点撞到卧室的门。

    真丢脸啊。

    作者有话说:

    今天或者明天更完~小短文~

    第2章 5-11

    5.

    我真傻。

    我捧着书,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我的脑子里全是宋莫,我觉得自己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6.

    我当晚就跟教练说,我想要试一试走体育特长生的路子。其实在此之前,我并不想要加入田径队,那种平常人读书考大学的生活,我觉得不适合我。

    我每日在院长那里受到的训练就是如何勾引男人女人,如何让别人喜欢我,如何示弱。

    比如我的厨艺也是院长精心找人教的,我们只学家常菜和甜品,因为男人和女人都爱这套。喜欢家常菜的男人大多数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富家少爷,兜里钱多人傻。喜欢甜品的是精英职场女性,她们很警惕,但有时候一份甜品也可以收获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们的一言一行,甚至是一个眼神都受到调教。

    我真的好想要宋莫的目光能够多放一点在我身上,但我不敢用院长教的方法。

    我怕宋莫看出来,我没有他想的那么可怜单纯。

    如果我在学业上表现得特别好,他应该会稍微喜欢我一点,就像他喜欢他的工作,因为他的工作能够给他带来价值,而我如果也能给他带来价值,他或许也会喜欢我。

    7.

    起初我想要的宋莫对我的喜欢,仅仅只是想要他多看我一眼,想要他多夸我一句。

    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除了阿春jiejie,宋莫是对我最好的人。

    十二月十三日,我背着书包骑自行车从学校出来,学校门口特别多人,还有很多小吃摊,宋莫最爱吃小米尖椒配凉面,再加上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这是宋莫的最爱。

    我打算掏钱给宋莫买,凉面可以挂在自行车车把手上,红薯可以放在兜里,这样到家里还是热的。

    就在我准备过去买烤红薯时,一个戴黑色鸭舌帽的男人往我手里塞了一封信,信的署名是院长。

    塞了信封的男人很快就走了,我知道院长没有放过我,她说过,看上我的那个 男人不好惹,她交不了差的话,就带着我下地狱。

    8.

    我买了红薯。

    我把红薯放在自己校服外套的兜里,外面用最保暖的羽绒服包裹,拉链拉得特别严。

    红薯隔着校服很薄的面料贴着我的腹部,真的很烫,但是在体温的裹挟下,在寒冬的加持下,红薯变得温热。

    渐渐变成了我体温的温度。

    因为我到家时,已经过了两个小时。

    往常半个小时就能到的路程,我用了两个小时,我在半路拆开信封,院长要我必须回去,否则她上面的人会对我的领养人,也就是宋莫出手。

    9.

    我推开门回家,宋莫已经在客厅,我去厨房洗了手,把烤红薯和凉面递给他,他一边看搞笑综艺一边吃。

    我坐在沙发上择菜,他问我要不要吃一口,他拿着的筷子是他自己用过的,我就着他的筷子夹了凉面吃。

    他看着我,哈哈笑了两下,有些不自在,好像很介意我用他的筷子吃面。

    我觉得宋莫笑起来比别人好看,比我看过的任何人都好看。

    我问他这个综艺节目好看在哪里,他说有一个男明星是他喜欢的那一款,所以他才追。

    10.

    我把宋莫说的男明星的照片打印出来,贴在我的房间。

    我照着这个男明星穿搭,模仿男明星的笑容,等我学得入木三分后,发现宋莫又在看另外一个综艺,我问他这个综艺里没有那个男明星,为什么还喜欢。

    宋莫说他喜欢的人又换成了另外一个眼尾有一颗咖啡色小痣的男明星。

    我有些气馁。

    宋莫好像太善变了。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