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下)
「真的,没甚么好特别过的。你一定要,那我们来吃蛋糕吧。」 「吃蛋糕你就满意了?不会是指定那些三颗星星的餐厅吧……」我偏着头说,「那也可以,我请你吃餐后甜点,限定蛋糕一块,咖啡不计,餐酒免谈。其馀由你这个小布尔乔亚买单。」 唐家祥摇头笑道:「餐厅买的有甚么稀罕?随时都可以去。我要自己做。咦咦你先不要插话……我想我的天分应该是在中餐和甜品。我的中餐你吃得很多了,甜品你可没有见识过。」然后他很郑重地补充:「如果能够得到你讚赏,那就是我的生日礼物。」 「生日自己做蛋糕自己吃,这么凄凉?」 「一点都不凄凉,这是最隆重的庆祝方式了。」唐家祥孩子气地说,「你知道我从以前就胸无大志,喜欢鑽在厨房里,叫我杀鸡都比功成名就快乐,这个心愿到这一世也没变过。可是你那时一点称讚也不肯给我。」他挺身宣佈:「好不容易找回了你,我要令你心服口服、衷心讚好。这就是我三十岁前的目标。」 「好啦,你想做就做吧。」不意他的计画这么简单,我比寿星还失望。去年他的生日我俩只在公路边喝酒,临行前最后一个陪他过的生日,却也是如此冷清。「一句称讚而已,讲得好像我欠你几世的债。又没甚么大不了,我现在就可以很真心地预先给你:蛋糕好吃,很好吃──」 唐家祥用微凉的嘴唇阻止了我的无聊嘮叨。四唇相遇,很快各自变得温暖,随即微微发烫,一如我们不由自主紧贴的下腹。 我将他推开,不能随他把亲吻当平常,即使前戏也不应亲吻太多,再这样下去我们真的太像一对,我的离开也就显得负心薄倖。谭倩仪的幽灵再度出现在我俩身旁,有如天使传道般,说道:「他吻你和吻我大不相同,你不必多心。阿祥永远很清楚自己要甚么,不会因为多亲你一下便昏了头。」 我向着那虚空,认命地点了点头,日前在早晨厨房浮现的朦胧句子又像鬼魂一样缠上来,我看着空气,想要找出上下文。唐家祥留意到我这妄想症似的举止,在我眼前挥挥手:「你怎么了?」 我敲敲头,想不起的究竟想不起,「喂,我问你,你不是读文学的么,有几句话还是歌词甚么的,你有没有印象?」 「……你要先给我点提示啊?」任是唐家祥如何自詡看透我心思,这道没前没后的谜语他照样答不出。 「你说,你陪过我生日喝酒。」 「陪过好几次呢。从屋子里喝到野外,从我们很年轻很年轻陪到一起长大,可是…」他忽地现出自嘲笑容,「我们告别的时候,也不算很老,比我们两个现在的年纪还要小。这辈子怎么老得这么快,一下子就要过二十九岁生日了,唉啊。」 「那你记不记得总是有人喝醉了唱歌?」那个人是他还是我,我真的想不起。这份记忆唯有酒香阵阵和歌声昂扬,倒像是喝了好多酒又跑去听一场演唱会。 他想也不想,顺口便说:「是你唱了,我很拘束的。那时,学过音乐的是我,可是你的节拍、音准、音色,无不是上上水准,在你身边我怎肯献丑?其实你也没有醉,唔,你那时的声音和现在一样好听……只不过,哈,那时我没听过你半夜骂人的隔夜嗓音,因为我并没有厚脸皮赖在你牀上睡觉。」 我们都曾是时代洪流中的无名氏,那一段沉积在歷史里的平民苦乐,亏他说得像是我俩童年往事一般自然。我双手捧起他的脸左右看了看,确定上面的表情真的叫做满足。原来你听到我骂你的隔夜声这么满足啊。可惜,以后不能常常半夜起身骂你了。 我问:「好吧,那我唱了甚么歌词?甚么秋风、甚么树叶的?」 不知是唐家祥果真记忆无误,又或者他学生时期温书很勤劳,他回答起来彷彿在背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那么顺,只是抑扬顿挫悦耳多了:「秋风何冽冽,白露为朝霜。柔条旦夕劲,绿叶日夜黄。」 我忽然佩服起那一世的自己来,现在我只有「牀前明月光」担保不会默错。 「下面还有好多句的。你那时超喜欢这一首,因为你总觉得人生苦短,世情变化多端,身强力健的年轻人转眼也会老,没一样东西是长久的。」他活像打学生人格评语的老师,「你的思想比现在还要灰色,如果那时代已有虚无主义,你一定是虔诚信徒。」 我无话可说。 「那个你啊……在笑得很开心的时刻,眼神常常突然会飘走,好像想起甚么忧愁的事,事实上你的人生也真多磨难。可是跟着又看到你很得意的样子,因为你不喜欢被人可怜,是很骄傲的一个小弟弟。那个你,只愿意……只愿意在我面前示弱。」 我总算找到插嘴的空隙。「甚么小弟弟!那时你又大我很多吗?明明我记得……我……」都到了这地步,我还是不去承认那些往事对我来说已是歷歷在目。这一世都搞不妥了,我更不想令他以为我单单是为了那些旧帐才离开他的。 ──无法直面的歷史只佔了不到五成。我不能和他在一起的更大原因,是他没有选中我作人生伴侣,那个一起开餐厅的人选从来也不是我。感情不能自讨没趣,这说法很庸俗,也很透彻。 「生理年龄小我一两岁,心理脆弱起来就小我五岁,耍起赖来小我十岁。」唐家祥气定神间,「这一次有没有长进,也不必我多说。」 小棋的「自私」指控骤地在我心上撞了一下,我不知道我的决定算不算一种幼稚的行径。我推开通往露台的门,万家灯火之外是隐约的远山。我看着被楼房分割的夜空,都市光害依旧严重,通天诡异的暗红,只有靠近山的地方才有一些些天空的黑蓝原色。 我们从多远的地方来?怎么克服时间阻碍的?他要有多强的意志才能找到我,又为甚么不守住那份意志呢? 或许他的心愿,毕竟只是陪我一阵、说几句废话而已,这是一个极好强的灵魂,烹调也好、事业也好,总当成挑战来办,我就是他所争取的挑战之一。 「还有几句,不知道你记不记得。」他在我身后说。 我似已知道他要说甚么。 「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小时候总是不把分手当一回事,」他淡淡地说,「及尔同衰暮,非復别离时。到我们都老了,就回不去那个随随便便讲分手的时候了。那时你连在我面前,也怕我笑你太重感情,老是装得一副想闪就可以闪的洒脱。」 他来到我身后。「所以你远征的时候写信来,用同一首诗的后半段答覆我:勿言一尊酒,明日难重持。你一张嘴倔强,心里明明就很怕没机会再跟我喝酒乱讲话。你不是怕死,你是怕再见不到我。」 我仍望着那不受光害侵袭的一线远天。 「这首诗的最后一句,我……我那一生里面唸了很多、很多、很多次,第一次是读你写的信,然后……」他说不下去。 我不再抗拒他的拥抱。他的脸从身后埋入我肩颈之间,身体软软的,驀然变得很无助,他很少流露出自己的无助。这个拥抱一点色欲也没有,又比朋友兄弟多出一些甚么,如果不是还有一丝理智,我几乎以为那多出来的东西是依恋。 我在梦中见过的那个哭泣的他,和身后这个时而稚气的男子重合起来。那一世他变老时我未能跟上,因为我一直停留在某个任性抉择的关口。当时我无意间做错了一件事,欠他很多,使得他连亲人故旧都没有了,我付出再深的情也还不起的,更遑论用金钱与劳力补偿,我只能用性命去还。 「对不起,最后一句我没办法读出来,太多回忆了。如果你忘记了而又想知道,」他闷着声音冒出一句很搞笑的话:「……自己上网查吧。」 所以,第一次,他唸的是我的信;往后无数次,纵然我未亲身听见,也猜得到,他是唸给幽冥中的我听。 梦中不识路,何以慰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