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和简谐一起吃了好多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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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xx年十二月十一日,我再次回到苏州。这次和之前不一样,林炀没有陪着我,我只好一个人认路,摸索离开火车站的路。 就是在那天我遇到了简谐。 准确的来说是我迷路了,简谐捡了我。 那一定是个非常滑稽的场面,一个是身着西装革履的商业人士,一个脚踩滑板的青年学生样子的人。 我自知滑稽可笑,却也任由简谐带我在人群中穿梭。 他和大学时候的林炀太像了。 我记得我第一次遇到林炀,也是因为迷路,那次好一点,在学校里迷路的。 我的确是路痴,不记得路,也不想去记路,但没想到居然在学校里也可以迷路,我还记得林炀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你是不是迷路了。 我点头,于是林炀就牵起了我的手,也和简谐一样,带我在校园里穿梭。 不过我没有拉着简谐的手,我只是踩着他的影子而已。 否则场景就更是搞笑了。 简谐问:“你有住的地方吗?” 我说:“订好了,出了火车站我就导航去。” 简谐点点头,没说什么。 我自认为是个成熟的大人,觉得简谐帮了我,那理应要得到一些补偿的,于是我说,交换一下微信吧,我可以请你吃饭。 简谐也没拒绝,他说,好啊。 简谐笑起来可真好看,眼睛像月牙,右边脸上有个小酒窝,跟个姑娘一样美。 “你叫什么?”在备注那一栏,我犹豫了一下,本来我打算写的是滑板美丽少年,却发现简谐在盯着我手机看。 “简谐。” “简谐?简单和谐的简谐吗?”我看了他一眼,输入简谐两字,“那你物理是不是很好啊?” “没有啊,我选的文科,”简谐耸了耸肩,“怎么我遇到的人要么问我是不是学理科的,要么就觉得我是物理天才。” “因为高中物理选修3-4就有一章节教的是简谐运动。” “哦,难怪。” 后来我带简谐去了一家餐厅,吃的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是那一顿过后,我们都以为不会再有联系,我之前对再见从来都没抱过再见面的希望,可能因为他是简谐,所以我们真的再见面了。 再见面的时候简谐穿着西装,我差些没认出来,还是他先打的招呼,他说:“又见面啦,许先生。” 我很喜欢他喊我许先生,我觉得很好听,尽管我当时也才27岁,刚刚在实验室工作,没有很多钱也没有很大权,这一声先生的确是简谐喊重了。 可我就吃这一套。 我说:“好巧哇,你怎么在这里?” 那天我去的咖啡馆是大多数人谈论商业的理想场所,我又扫了简谐几眼,一时竟看不出简谐到底是学生还是已经在工作了。 “巧的很,”简谐对我眨了眨眼,“你有空吗,我请你吃个饭?庆祝我们的二次相遇。” 我点点头:“好啊。” 简谐没开车,他说暂时还买不起,当他坐上我车子的那一刻,我就开始疑惑了。 我很想问他今年几岁,但不好意思开口。 简谐似乎看得懂我在想什么,他说:“我今年24,在苏大读研。” “苏大?”我看了他一眼,“更巧了,我也是苏大的。” 那么他刚刚出现在咖啡馆就必不是去商业洽谈的,那是什么,我想不出来。 “那你刚刚在咖啡馆是……” 我问完其实就后悔了,我觉得我或许管的有些多,像是在打听简谐的个人隐私。 “和相亲对象谈判,”简谐眯了眯眼,做出有些头疼的样子,“我不是很喜欢他。” 我点点头,没说什么,那时我也没去管到底是他还是她,也没去理会简谐说完之后看着我的那种小心翼翼而且期待的样子。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可简谐对我就是一见钟情。 这是我们在一起之后他这么说的。 吃完饭,我打算送他回去,想着正好把他送回学校,再直接去实验室。 “我不住宿,”简谐对我笑了笑,坐在车子里,外面灯光晦明变化,他的脸上像是带了几分醉气,“我本地人,有房子。” “啊……”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听见简谐说前面路口放他下去,他坐地铁就可以了,正好消消食。 冬天天黑的早,简谐声音很轻,敲在我的耳膜上,像极了清风拂面。 “好的,”我慢慢停下了车,灯光终于不再变化。 简谐轻轻打开了车门,犹豫了一下,回头对我说,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我说道。 可谁知道到底有没有期,苏州那么大,苏大校区这么多,谁也拿不准。 如果说路痴是一种痛苦,那么简谐就是我的北极星,上帝把他送到了我身边,每次我迷路的时候,简谐都会随时出现,比如现在—— “嗨,许先生,又见面啦。”简谐笑眯眯地看着我,我仔仔细细留意了一下,并没有看好戏的神情。 其实如果有,我也不会有什么想法,那时候的我还在和林炀周旋。 林炀是我的初恋,我本科是苏大的,研究生读了北京的某所学校,就是在那里我碰到的林炀。 无论是林炀,还是简谐,我所有恋爱的开端都是我迷路然后被对方在路边捡到。 林炀和我似乎天生一对,我们明明是刚认识,却有许多的话要说,一来一去,就看上眼了。 我和林炀相遇的第三天,我们在一起了。 而我和简谐相遇的第三年,我们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 林炀和简谐是不一样的,一个热情似火,一个谦卑温顺。 我从来都以为我喜欢的是林炀那样的,可在意识到原来我未来的这么多年都在追寻简谐的那一刻,我才幡然醒悟。 “是……是啊,又见面了。” “许先生怎么来我们校区了?”简谐认准了是我迷路,抱着手问我,一副暇整以待的样子。 “我……”我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去找我朋友,麻烦你带下路了。” 简谐点点头:“那我有没有什么好处呀?” 我托腮,寻思着这个小屁孩鬼点子挺多,但很快点了点头,我说:“有啊,请你吃食堂。” 简谐摆手,无奈道,算了,还不如不吃。又朝我招招手,你跟上啊。 你跟上啊。 后来简谐也这么说过,在我们第一次去游乐园的时候。 那天天气很好,大概是七月份的样子,我记不得了,这些日子,估计只有简谐才会一天一天记录下来。 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喜欢记录生活,直到我和他分开我才明白,因为在麻木不仁的日子里,记录就是反抗。(注1) 简谐带我穿过弯弯绕绕,终于找到了在校门等待的陈嵘。 陈嵘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他很厉害,只不过高考失利。他女朋友是比我们都高一届的学姐,后来他考研来了苏大,和女朋友一个专业,也是一段佳话。 “你走的哪个门?”陈嵘看了眼我,又看了简谐一眼。 “就……呃……那边吧……” 他白眼一翻,真拿你没办法啊许泊皑。随后望向简谐:“这位是……” “简谐,”简谐笑眯眯地伸出了手,“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陈嵘和他握了握手,“带他走路,真辛苦你了。” “还成,他挺聪明的。” “诶诶,你们的悄悄话我都听到了,”我清了清嗓子,一面担心陈嵘把我的糗事都抖出来,一面又想稳住我在简谐面前的人设。 “这有啥,”陈嵘白了我一眼,勾住简谐肩膀,“来,哥再给你说说,这许泊皑啊……” “陈嵘!”我扑上去。 我们三个像十六七岁的高中生一样闹成一团,过路人或许投来眼色,或许装作没看见。 如果一切都没开始,那该多好。 我常常这样想。 如果我没有赌气回到苏州,如果我没有坐那次火车,如果……如果我没有提早回到出租屋,会不会就看不到林炀和别人在接吻,在床上撕咬。 如果…… 如果我没有继续和林炀纠缠,如果我给了简谐他需要的安全感,如果……如果我接到电话就去找简谐,而不是因为林炀在我面前而犹豫,会不会简谐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我。 嬉笑打闹间,我们等来了陈嵘女朋友汪沉玉,这对小情侣说是因为我回苏州所以请我吃饭,我顺便捎上了简谐。 “我说,先前真是太忙了,原来实习也可以这么累,”汪沉玉开着车,喝了口陈嵘递过去的水。 “哈哈,总要经历的,”我看着他们,说不上有多羡慕。 我那时根本没注意过简谐看我的眼神,或许他那个时候开始就知道我心有所属,但他很聪明,没有问过,直到三年后某天我问他可不可以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说,好哇,很高兴可以成为你男朋友。 然而我们的恋爱只持续了短短的两周。 我们早就习惯了暧昧——大概只是我习惯了,简谐很快适应了他是我男朋友的身份,而我却在初恋和简谐之间徘徊了。 所以我永远在后悔。 很快到了目的地,陈嵘他们早就点好菜了,方便我——和简谐——及时吃到来自他们的欢迎礼。 这顿饭也正好省了我请简谐吃一顿了。虽然这么说有点抠门,但是我当时也没打算和简谐长期发展,我觉得这只是合理利用现有资源。 我当时想的是如果以后还遇见他,那就是缘分,遇不见,那也再正常不过了。 简谐运动周而复始,可时间毕竟只会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