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状元郎离开了京城,路上给蒙家父子讲课,三人爱极了老师,忍不住了
三日后,林墨仙从吏部领了官印、任职文书和官服,简单收拾了行装,带了两名侍卫便出发了。 他十八岁后曾经独自游遍了大麟各地,并没有书童侍从之类的人服侍,其实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上路,而这两名侍卫,却是皇帝定要他带上的。 朝中此刻正在大乱,三日前应亲王与宫内华太妃密谋犯上作乱,全都被下了死牢,应亲王一脉尽数拔起,整个大麟官场巨震一片混乱,在皇帝的强势镇压下又扑灭了几起狗急跳墙的叛乱,京城百姓们才算是松了口气。 如今的元明帝蒙昧尽去霸气初显,已渐渐有了明君之像,朝中人心渐稳,天下万民归一,为填补空缺下旨额外开一期恩科,引得四方学子们纷纷入场,以期能尽忠圣上。 元明帝并没有亲自去送老师。 他是真的受不住。 站在京城高大的城墙上,年轻的帝王默默地看着老师的身影渐渐远离,一时间只觉得世界一片虚无,仿佛再也感受不到人世间任何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不知站了多久,身后的内宫总管刘忠忍不住低声劝道,“皇上,该回宫了。” 是啊,该回宫了。 元明帝点点头,他缓缓地转过身,刚走了两步,口中却突然溢出了大量的鲜血。 “皇上!”刘忠简直吓坏了,赶紧吩咐去传太医,上前一把扶住了身姿依旧笔挺的元明帝。 元明帝有些不解伸手在唇边一抚,自己也被那满手的鲜红吓了一跳。 “朕无事。”随意地挥了挥手,元明帝接过巾帕擦了擦,突然笑着说,“老师又不是不回来了,朕不伤心。” 是啊,三年后老师就回来了,到时候,定然不会再推开自己了。元明帝在心里安慰了自己一会儿,这才渐渐感觉到心底深处那刮骨般的剧痛来。 三年……竟然要三年……元明帝的双眼微微抬起,眼底一片血红暗沉,三年后,他还会是现在的他吗? ××× 林墨仙所要前往的漠岭县,乃是距离京城八百里一座人口近二十万的县城。 漠岭县位于西南大平原,土壤广袤肥沃,然水汽被四周群山阻隔,连年干旱,导致百姓们生活困苦。 出京之后,林墨仙一路向西而行,不到三日,居然遇到了一家从漠岭县来京后返乡的农户。 这户农家姓蒙,看起来在当地应该算是富户,虽然衣着打扮极为简朴,但不仅上过私塾识得字,还上京买了不少书,其中甚至还有林墨仙新编的那本农书,可见是好学之人。 父亲蒙田年约四十,身形如铁塔般强悍壮实,浓眉大眼,一看就是个憨厚淳朴的农家人,平日里不怎么说话,但一旦开口,便声如洪钟,两个儿子立刻乖乖受教。 大儿子名叫蒙初,大概二十出头,长相与其父肖似,身形高大,也是一般虎背熊腰的强悍模样,个性却十分腼腆,叫做什么就做什么,一路上喂马刷马、搭帐生火全是老大在做,老实得让人忍不住想欺负。 小儿子蒙末就天天以欺负兄长为乐,他的长相比父亲和大哥略显俊秀,看起来还不到二十,但据他自己所说,却已经是村里远近闻名的村医了,一路上捡了不少草药和奇奇怪怪的东西,好奇心大得时不时就惹点祸,每日都被父亲训斥一顿。 他们最初在驿站碰到时,三人立刻就认出了林墨仙。 新科状元游街之时三人已经到了京城,自然没有错过这么大的热闹。 林墨仙正想了解漠岭县的情况,而蒙家父子三人更是满肚子的问题想求教状元,两队人立刻就凑到了一起,很快就熟悉起来。 尤其是生性外向活泼的蒙末,简直跟粘在林墨仙身边似的,满眼亮晶晶地全是崇拜。 这天,一行六人错过了驿站,便干脆在官道旁寻了个临水的营地,搭起帐篷,打算露宿一晚。 蒙末摸到了林墨仙的车旁,主动递出胳膊让林墨仙撑着跳下车,笑着邀请道,“状元老师,我那哥哥刚去打了几只松鸡,如果老师不嫌弃,要不要与我家一同吃晚饭?” 林墨仙点点头,有些惊讶地看了不远处正忙着为松鸡除毛清洗的蒙初一眼,感叹道,“你兄长动作倒快。” 他们到此处还不到半个时辰,蒙初竟然已经打了一圈猎物回来。 “我哥哥厉害着呢,”蒙末得意地瞟了几步外低头吃干粮的两名侍卫一眼,道,“哪像那些养尊处优的官老爷们,别看拿着剑,恐怕连鸡都没杀过吧。” 林墨仙无语,这蒙末虽然一直对他极是热情,但对两名侍卫却一点也不客气,时不时就讥讽几句。 当然那两名侍卫也不喜欢这一家子粗鄙的农人,闻言冷哼一声,若不是看在林大人的面子上,他们恐怕早就动手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蠢物了。 蒙末知道那两人不敢动手,心情愉快地偷笑了一声,扶着林墨仙来到了他们的马车旁,热情地向状元展示他们马车上的特殊设计。 “老师你看这处挡板,是有机关的,只要在此处一拉,便会伸展开来,上面盖上篷布,便能在车中舒舒服服地睡觉了。”蒙末咔嗒一声拉开了挡板,笑道,“这是我哥哥为了这次出远门特别设计的,哥哥什么都会做,能做出远近十八乡最大的水车!” 林墨仙看着挡板下方的几个转轮和支架,颇为惊叹地看了正把松鸡架在火上烤的蒙初一眼,真没想到,这么一位看上去五大三粗的农人,竟然能做出如此精巧的机关。 “很不错。”他一时间来了兴趣,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道,“不过若能在这两个轮轴之间,加装三根长杆联动,结构会更稳固,且不易损坏。” 蒙初正烤着鸡,看到地面上状元郎的描画,眼睛顿时一亮,激动得话都不会说了,“老师,对对对,就是这样,对对对,蒙初真是笨,虽然觉得有些不稳,却怎么都想不到办法!” “哥哥,还不快拿椅子给老师坐!”蒙末也很是开心,指使着大哥搬来他们最好的椅子,扶着林墨仙坐下,又让大哥给老师倒一杯茶水。 一家之主蒙田实在看不过去,忍不住教训道,“老二,你去给老师倒茶,懒不死你,就知道使唤你大哥!” 蒙末做了个鬼脸,却乖乖地倒茶去了。 没过多久,他不仅给林墨仙端了茶,还在营地四周点燃了一种奇怪的松果,淡淡地香气很快弥漫在了整个营地,恼人的蚊虫很快就消失了。 “这是什么?”林墨仙奇道。 “我们那森林里的一种果子,驱蚊特别好用。”蒙末蹲坐在了林墨仙身旁,亲昵地趴在了他的腿上,得意地道,“是我发现的哦,这一回带了好多到京城来卖,把我们的路费给赚回来了呢!” “很厉害。”林墨仙笑着夸了一句,接过形状宛如心形的松果看了看,问道,“此物可能人工种植?” “不行,我爹试过,我们那里太干了,自己种树苗根本长不大,就算是托人带到南方,气候又不对,也活不了。”蒙末可惜道,“否则我们村不是可以发大财了!” “如果有水就好了。”一向沉默的蒙田突然开口道,“其实崇江距离我们村并不算远,却偏偏隔着东山,水过不来,否则整个漠岭方圆百里也不会这么穷了。” 说到这,他看着林墨仙道,“状元老师,明日的岔路我们就要分开了,可农书还未听老师讲完,实在是遗憾。” 林墨仙也有些可惜。 “说起来,老师不想去蒙家村看看吗?”蒙末笑眯眯地问道,“老师既然要到漠岭县上任,走我们那边虽然不是官道,但却可以看看这漠岭的寻常人家,而且我们村中还有我爹和大哥制的东山地形图,老师要不要看?顺路还可以给我们讲讲课,不过就是多耽搁几日罢了。” 蒙末此言正合林墨仙的心意,想了想便点了点头,应承了下来。 只是,此刻对蒙家人信任有加的状元郎,完全没有发现蒙田和蒙初瞬间僵硬的身体……以及蒙末眼中愉快而诡谲的笑意。 ××× 第二天一早,正当几人准备上路时,一名侍卫突然腹中疼痛,虽并不很严重,但却需送医诊治。 于是林墨仙便让两名护卫先走官道去附近的镇中看病,然后去漠岭县准备,等他巡视完再回县衙上任不迟。 他过去曾经独自一人游历过整整三年,并不觉得自己一人有何问题,何况他游学时也曾学过剑法,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两名侍卫无法,只得按照吩咐转道去了镇子,而林墨仙则上了蒙家父子的车,打算好好体会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顺便教化一下村民们了。 蒙末似乎分外开心,他一整天都跟在林墨仙身旁,讨好地为他准备各种吃食,甚至主动为老师按摩,将林墨仙全身的筋骨从头到脚都捏了一遍,大大缓解了状元郎这几日的车马劳顿。 蒙田和蒙初都坐在车前赶车,休息时林墨仙便给三人讲述农书,同时也会讲些经史,三人都听得十分入神。 只是,不知为何,今日蒙初似乎十分紧张,到路旁方便时居然撞了两次树,让蒙末嘲笑了许久。 如今他们走的是当地的村间小道,自然是没有驿站了,于是当天傍晚,车停在了一处猎人们开辟的宿营地,旁边正好一座约十多米高的小瀑布,水声潺潺倒是颇有些意境。 蒙家的车据说乃是蒙初亲手打造,车型颇大,展开后睡四人完全足够,林墨仙吃过晚饭后,到水边洗漱了一下,然后喝了蒙末亲手奉上的一杯果茶,便沉沉睡了。 篝火依旧燃得极旺,发出噼噼叭叭的响声,蒙初心思恍惚中砍了很多柴,足够一直烧到天亮了。 蒙家三人一时间都没有说话,蒙末斜斜地靠坐在林墨仙之前坐过的椅子上,懒洋洋地瞟了父亲和大哥一眼,嬉笑道,“哥哥可是硬了一天?难受吗?之前可撸出来了?” 他此刻全身都是一副没骨头般的混混模样,一双略显暗沉的黑眸中仿佛永远带着几分讥讽之意,与之前那副活泼精怪的模样完全不一样。 “此事本就是我们对老师不敬,”蒙田的眉峰微微皱起,似乎在强忍着什么,却还是训斥道,“他是状元郎,岂是我们能碰的人!老二实在是太荒唐!” “哈哈,状元郎又如何?”蒙末冷笑道,“不还是个官吗?当官的就没一个好人!全都把我们当畜生养呢!” “或许老师不一样……”蒙初忍不住道。 “大哥还没在官府受够教训?”蒙末的目光缓缓地瞟了一眼大哥的裤裆,低声笑道,“见到老师的第二天,大哥就想了吧?” “不仅大哥,”蒙末挑眉看着他爹,“我看到爹硬得受不了,偷偷弄了好几回哦。” 蒙初满脸尴尬,蒙田也怒哼了一声,却说不出任何反驳的话来。 “不用不好意思,”蒙末呵呵直笑,“弟弟也是,一看到老师,就好想亲近,尤其是老师讲课的时候,阿末的整颗心都酥了,这么诱人的老师,你们怎么能忍得住?” “放心,老师喝了梦灵茶,一觉醒来,他什么都不会知道。”蒙末站起身,随手拿出一块毯子在火旁一抖,铺在了已经清理干净的地上。 然后,他将沉睡中的状元郎从车上抱了下来,放在了火旁。 明亮的火光晃动着,落在了地面上那位清雅俊俏的男人身上,实在是好看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