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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人,虽然沈风和的衣品没得说,但栗芷总是不大放心,每次都要上上下下把沈风和检查一遍,确定他身上没有一处不完美的,才肯放他去见人,久而久之,沈风和也形成了习惯,出去见客户前必定先到她眼前晃一圈,这才能放心前往。 久而久之,团队内部便开始渐渐流传出“栗芷是沈风和的主心骨,她才是科技的灵魂人物”的说法。当然,这个说法是沈风和往自己脸上贴金才说的,栗芷从华桑哪里听到的版本是,她之所以被称为“灵魂人物”,主要还是因为她探班时带去的饭菜都超级好吃。 栗芷和沈风和这一对和别人不大一样,当初分开也是心平气和的商量着来的,没有彼此伤害过,也就没有不堪回首的回忆,现在想起来往事,倒全是那些恩恩爱爱的美好时光。 栗芷想着以前的事情,再想想兜兜转转了几年,没想到又回到了他身边,觉得有点感慨,靠着他“嗯”了一声,抬眼去看他,“那时候我太杞人忧天了,你看,我不在的这几年你不也挺好的吗?” 实际上是更好了,栗芷有的时候刷新闻偶尔还会看到他出席一些活动的照片,往往都不是正脸,但衣品一直在线,上次那篇财经名记的人物传记她还特意买了杂志,封面就是他,眉眼一如既往的英朗清爽,黑得发亮的眸子目光锐利。 “一点也不好。”沈风和的好处就在于,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不自觉地放下所有戒备,一点都不像外界表现出来的那么冷冷酷酷的又很拽,而是露出那副没长大的小孩子一般的幼稚。比如,眼前又开始和她卖可怜了,“你不在,我每天都是胡子拉碴地去上班,衣服都皱皱巴巴的,他们都很嫌弃我。” 这个“他们”指的就是科技的员工们了。 栗芷压根就没信,“呵”了一声,说了句“拉倒吧”,就见沈风和指了指前面开车的某人,说道:“是真的,不信你问他。” 猛然被点名的小赵疯狂点头,“对对对,老板娘您是不知道,三年前我刚来的那段时间,老大真的胡子都不刮就来公司了,咱们公司的小姑娘都觉得老大简直是在暴殄天……” 说到这儿,小赵就被沈风和冷冷的目光给吓得噤了声,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吐了吐舌头朝“灵魂人物”老板娘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他真是被鬼迷了心窍,才会在老板娘面前提起什么公司的小姑娘,他们公司现在眼看着就要成和尚庙了,都快要没有小姑娘了…… 栗芷倒并不是很在意这一点,甚至于在她们分手后,有一次在某据说许愿特别灵的寺庙前,她还为沈风和许过愿,祝他早日找到情投意合之人。虽然说有的时候她也会自私地希望沈风和一辈子都记着她,但更多的时候,栗芷还是能保持理智的——毕竟是她提的分手,人家有权开始新生活。 因此,在两个人复合以后,栗芷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个问题,甚至都没有问起沈风和过。如果他们走散的日子里真的有人代替她陪在他身边过,理性上来说,她觉得那也挺好的。 她在意的反而是小赵信誓旦旦的作证。三年前……那就是他们刚刚分手的时候,沈风和竟然真的邋遢到那种胡子都不刮、衣服皱巴巴就去公司上班的地步了吗?要知道他可是从中学时代起就非常重视个人形象的——当然这种重视程度从某种角度上来看,也可以说是自恋。 小赵当然不知道栗芷心里在想什么,只看到栗芷托着腮若有所思的样子,还以为自己捅了大篓子,为了回去后不被自家老大吊起来打,咳嗽了一声赶紧补救,“不是,老板娘您别多想,这几年老大可是为了您守身如玉……这点从我们秘书台全是男的就可以看出来!” 这还算是说了句人话,沈风和决定今天的事情就不和小赵计较了,顺势拉过栗芷的手,放在嘴边吻了吻,抬起眼睛朝她勾了勾嘴角,“小赵说得没错,这几年……我为你守身如玉。” 栗芷被他这句话噎得不知道说什么好,聊得好好的突然说什么守身如玉,难道她就找别的男朋友了吗?她也没有啊! “你这是在厚着脸皮求表扬吗?” 小赵:没错啊老板娘!他就是在求表扬!你快夸他两句叫他找不着北,我就得救了啊老板娘! 迫于小赵从后视镜里不断发送过来的求救信号,栗芷终于松了口,绞尽脑汁想了想,抬手拍了拍沈风和的肩膀,表扬道:“嗯……好样的!” 想了想,又艰难地补充道:“我很欣慰!” 车子很快就抵达了法院门口,栗芷本来说稍远一点停下就可以了,免得又被狗仔拍来拍去的。毕竟沈风和现在不同往日,稍有风吹草动都要上花边新闻的。他那个什么新产品不是已经在内测了吗,赶在这个节骨眼上,还是少些花边新闻比较好,沈风和又不是需要靠炒作维持科技曝光度的人。但沈风和坚持要将车子开到法院门口,美其名曰:“怕什么,他们真想拍,怎么都是防不住的。” 栗芷拗不过他,也就随他去了。正施施然打开车门要下车,手腕又被他扣住了。 沈风和犹豫了一下,说了一个日期,问道:“我有个朋友在M市开演唱会,正赶上放假,要不要一起去听?” 栗芷以前倒是听他说过自己有个做歌手的朋友,比他年长些,早些年不温不火,但前段时间突然爆红网络。栗芷虽然并不粉他,但既然沈风和想带她见见自己的朋友,栗芷也是非常乐意的,遂点点头,一口答应了下来,“好啊!” 等她回去问问庭里有没有人喜欢他的,有的话她可以顺便帮忙要个签名什么的。 沈风和得到了满意的答案,这才松了手放栗芷离开,等栗芷推开办公室的门,正好刚刚踩着准点上班。 办公室里其他人已经吃饱喝足,正埋头于各自手上的事情,因为睡了一个午觉,栗芷也精神抖擞,整理完了一份卷宗,趁着没人去开庭大家都在,问了一声儿,“你们有谁喜欢简林的吗?” 简林也是娱乐圈里少有的颜值和实力并存、人品和衣品并驾齐驱的清流了,这种又帅又有两把刷子的人小包不可能不喜欢,立刻高高地举起了手。栗芷对此完全没意外,意外的是一向修身养性沉默寡言的方景洲竟然直接震惊得抬起了头。 “沈风和要带你去简林的演唱会?” 这口气听着太熟稔了。哦,她是说不管对沈风和还是对简林。 栗芷点点头,“怎么这么惊讶?” 不过方景洲很快就缓过了神来,摇摇头,说道:“没什么。” 沈风和大概还不知道简林的这场演唱会非同寻常,不过抱着一种看好戏的状态,方景洲决定坐等M市传来消息。他挺想知道,看完